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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聚焦】2022年松江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实施细则

转自:上海松江教育 2022-05-29 16:26:42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 2022 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22〕11号)和《上海市松江区教育局关于2022年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松教办〔2022〕22 号),结合松江区教育资源和生源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入学原则

依据本市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根据学校招生计划数、区域生源情况,对2015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和小学五年级在读学生,按“人户一致优先,分类梯度统筹”的方式安排入学。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度入学的,可向区教育考试中心申请推迟一年入学。2022年6月19日为小学信息登记截止日,之后不得更改入学信息。

2021年起,对于区域内入学矛盾突出的学校逐步实施“五年限一户”,每户房产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多胞胎、二胎除外)。2022年起,上海外国语大学松江外国语学校、东华大学附属实验学校、松江区民乐学校实行“五年限一户”对口入学政策,不符合此项规定的适龄儿童、学生由教育考试中心统筹安排入学。如果当年度对口入学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数,则不受此政策限制。

本区拟实施“以户籍迁入年限排序”,即“人户一致”对口入学人数超出学校招生计划数时,由原先按房产证年限排序调整为按户籍迁入年限排序,此政策2024年起正式实施。

入学办法

(一)“人户一致”入学办法

符合条件的本区户籍“人户一致”适龄儿童和学生,根据儿童、学生在本区的常住户籍地地址安排对口入学。

本区对“人户一致”的认定为:户籍地与居住地(户主和居住类房产产权人须为直系亲属或儿童、学生本人)相一致。其中,居住类房产产权人为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户籍须为祖孙三代在一起,方可认定为“人户一致”。

2022年,“人户一致”适龄儿童和学生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按“户籍迁入年限”或“房产证年限”中较长的一个作为排序依据。超出学额部分由教育考试中心就近统筹安排入学。其他情况由教育考试中心统筹安排入学。

2022年,申请在上海外国语大学松江外国语学校、东华大学附属实验学校、松江区民乐学校就读的儿童和学生,同一居住类房产地址未安排对口入学须满1年。不符合此项政策的适龄儿童和学生,由区教育考试中心统筹安排入学。

(二)本市户籍“人户分离”入学办法

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和学生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或学籍地入学,选择在居住地登记入学的,区教育考试中心按照“人户一致”优先,先安排户籍地与房产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和学生对口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区域内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和学生入学,安排时参照房产证年限先后等排序,优先安排产证年限四年及以上的儿童和学生。

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和学生选择在居住地登记入学,在本区有居住类房产,居住地房屋产权人为其直系亲属或本人,在安排好符合条件的“人户一致”适龄儿童和学生对口入学后,视学校招生情况,就近统筹安排入学;在本区无相应房产的,视资源情况,原则上在就读区域内(城区五所街道、九亭地区或各镇)整体统筹安排入学。

因动迁原因,户籍尚未迁移至安置地的,或居住地安置房产尚未办理产证的,按安置地址就近统筹安排入学,另行租房居住的儿童或学生整体统筹安排入学;居住本区廉租房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和学生(廉租房承租人须是适龄儿童、学生直系亲属),凭相关证明就近统筹安排入学。

其他情况由教育考试中心统筹安排入学。

(三)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办法

符合入学条件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在本区就读的,其所持的有效居住证件上的居住地址,应与其父母所持有效居住证件上的居住地址相一致,且居住地址在本区。

积分达到标准分值且在本区有居住类房产,房屋产权人为适龄儿童、学生本人或父母,参照“本市户籍人户分离入学办法”,在安排完“人户一致”类儿童和学生后,就近统筹安排入学,优先安排产证年限四年及以上的儿童和学生。

积分未达到标准分值但在本区有居住类房产,产权人为适龄儿童、学生本人或父母,统筹安排入学。

积分达到标准分值在本区无房产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视资源情况,原则上在就读区域内(城区五所街道、九亭地区或各镇)整体统筹安排入学。

其余符合入学条件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小学阶段统筹安排进入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小学就读,初中阶段进入公办初中或公办初中分校就读。

(四)其他类入学办法

符合入学条件的港澳台子女、华侨子女和外籍人员子女,在本区有居住类房产,产权人为父母或适龄儿童、学生本人,在安排完“人户一致”类儿童和学生后,就近统筹安排入学;符合入学条件的港澳台子女、华侨子女和外籍人员子女,在本区无居住类房产的,视资源情况,原则上在就读区域内(城区五所街道、九亭地区或各镇)整体统筹安排入学。

本区户籍有特殊教育需求的残疾儿童和学生,完成网上信息登记后可联系松江区特教指导中心备案(联系电话:021-57852662),经区特教指导中心组织评估后,安排进入相应学校就读。

其他符合在本区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和学生,由区教育考试中心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五)报名民办学校未录取学生入学办法

报名民办小学又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学生,以“人户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为原则安排入学。报名民办初中,又未被民办初中录取的学生,公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部以“本校直升优先、同类排序靠后”为原则;公办非一贯制初中以“人户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为原则,安排入学。

入学报名

1.信息登记(核对)

6月4日—6月19日,在本市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儿童,家长通过幼儿园登记孩子入学信息,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和“入学报名告知书”。线上操作确有困难的家长,可联系就读幼儿园预约时间,携带有关证件,到现场办理。未入园适龄儿童家长根据《2022年松江区未在本市入园适龄儿童和来沪就读六年级学生信息登记办法》进行信息登记。

6月4日—6月15日,本市户籍和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家长对“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中的户籍地址、居住地址等入学关键信息进行核对,并填写监护人手机号码(作为接收初中入学信息的联系方式),如发现有关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家长应及时凭有效证件通过学生就读小学进行更正。同时,民办一贯制学校征求本校学生直升意愿。6月15日为本区小学五年级学生初中入学关键信息核对、更正截止日。来沪就读六年级学生信息登记详见《2022年松江区未在本市入园适龄儿童和来沪就读六年级学生信息登记办法》。

2.入学报名

6月22日—6月26日,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须在“一网通办”网站义务教育入学专栏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进行入学报名。选择“公办小学报名”或“民办小学报名”,其中,公办小学报名时间为6月22日—6月26日,民办小学报名时间为6月22日—6月24日。

初中阶段公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升入本校就读六年级,有空额的公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和公办纯初中按照规定学区入学方式入学。

3.线上验证

松江区教育考试中心指定的报名验证点对已完成公办小学报名的适龄儿童以及家长的证件进行核对,今年实施公办小学线上验证,将集中调取“一网通办”电子证照信息,对已登记的信息进行比对,验证中发现信息不一致的或缺少佐证信息的,家长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材料扫描或拍照,发送至各验证点指定的电子邮箱(邮件名称为儿童姓名),供验证点进行比对。公办小学第一批验证时间为7月4日—7月10日,第二批验证时间为7月25日—7月26日。7月10日起,对第一批验证通过的适龄儿童,陆续发送公办小学入学告知信息。

松江区教育考试中心指定的报名验证点对已完成公办初中报名的小学毕业生以及家长的证件进行核对。

本区户籍中重度智障、听障和视障等有特殊教育需求的适龄儿童和学生,完成网上信息登记后可联系松江区特教指导中心备案(联系电话:021—57852662),经区特教指导中心组织评估后,安排进入相应学校就读。

民办招生

6月22日—6月24日,报名就读民办小学的适龄儿童须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填报志愿,每个适龄儿童填报1个民办小学的志愿参加电脑随机录取,填报1个民办小学调剂志愿。7月4日—7月5日,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实施电脑随机录取。7月10日组织验证。7月13日—7月14日,安排调剂志愿录取。7月10日起将通过短信和“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等渠道陆续告知相关入学信息。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参加公办小学第二批验证,以本区户籍人户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为原则,按照有关学校招生细则安排入学。

相关材料

幼升小适龄儿童信息登记所需材料如下:

1.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

1)选择户籍地入学,提供序号1、2、4、5的材料,儿童的户口簿地址与房产证地址必须一致;

2)选择居住地入学的,提供序号1—4、5(或6)、7的材料;

3)集体户口、社区公共户口,参照居住地入学。

2.外省市户籍的适龄儿童:

提供序号1—6、7(或8)的材料,今年因受疫情影响将适度放宽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有关条件。

3.港澳台、外籍适龄儿童:

提供序号1—5、6(或7)的材料。

咨询方式

各街镇招生咨询电话:(即日起至8月15日,工作时间接受咨询)

*咨询期间如遇电话忙线或工作人员因接待现场咨询人员无法接听,请耐心等待或稍后尝试拨打,敬请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