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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树苗”如何茁壮成长?有些“坑”千万不能踩!

转自:上海检察 2022-03-12 13:59:34

来源 | 静安检察

杨柳抽芽始于人

万物萌发源于春

一年一度的植树节

沐浴着春风如约而至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

如何让我们的“小树苗”茁壮成长

家庭教育至关重要

有些“坑”千万不能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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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师,家庭是人生的第一课堂。孩子就是那洁白的宣纸,父母的一言一行就是孩子的画笔。

今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施行,将家庭教育由旧时期的传统“家事”上升为新时代的重要“国事”,明确了依法带娃是父母的责任: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负责实施家庭教育。国家和社会为家庭教育提供指导、支持和服务。

教人先明己

育人先立德

要想“小树苗”长成“参天大树”

为人父母需要做些啥

家庭教育促进法规定

家长应当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理念,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

家长在注重未成年人学业情况的同时,更要注重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

单亲家庭、隔代监护家庭中没有和未成年人共同生活的家长要定期了解未成年人的成长状况。

家长不得歧视、家暴未成年人,不得利用未成年人从事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活动。

家庭教育的方式多种多样

家庭教育促进法

作了几项引导性的规定

比如

加强亲子陪伴

发挥父母双方的作用

言传身教 尊重差异

平等交流等

学校和家庭配合

是做好家庭教育的关键

其他社会力量的协助

是家庭教育取得更好成效的保障

家庭教育促进法

对“学校配合”予以明确规定

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工作计划和教师业务培训的内容。

中小学校、幼儿园可以建立家长学校,组织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和实践活动。

中小学校发现未成年学生违反校纪校规,要及时制止管教,并告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并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提供有针对性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等。

家庭教育促进法

对“社会力量协助”作出明确规定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可以设立社区家长学校或者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

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早期教育服务机构、医疗保健机构根据自身的工作,宣传家庭教育知识,提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图书馆、文化馆等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和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传播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推动家庭教育服务和实践活动等。

对于没有依法承担责任

和履行义务的家长

家庭教育法作出明确规定

居(村)委会、妇联组织、家长所在单位,以及中小学校、幼儿园等有关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应当对其予以批评教育、劝诫制止,必要时督促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可以根据情况对其予以训诫,并可以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2021年6月1日起,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正式施行。《未成年人保护法》提出的“六大保护”——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也为家庭教育指明了方向。

青青园中葵 朝露待日晞

少年好比青葵

我们作为“司法园丁”

要让每一个孩子

都向阳而生 温暖绽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