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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明这个“首张”,意义重大!

转自:上海崇明 2022-03-02 16:55:18

昨天,《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正式实施,为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促进创业创新、维护市场秩序提供了法治保障,标志着商事制度改革迈入了法治化、规范化发展新阶段。

上午9点,区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市民郁先生前来办理合作社成员备案和经营范围变更。郁先生告诉记者,原先要办理成员备案业务须在1月份办完,错过了时间要到次年1月才能办理。《条例》实施后,将成员备案时限放宽至90日,这样一来,为他带来了极大方便。

经过2小时的办理,在统一发证区,郁先生顺利拿到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营业执照。这是登记改革后的首张市场主体营业执照,也是该《条例》实施后在全市范围内率先核发的第一批执照之一。

依据《条例》,改革后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各类市场主体使用统一的登记材料、统一的文书格式、省级统一的登记注册管理系统,并推行当场办结制度,审批时限也从5个工作日缩短至3 个工作日。

目前,崇明全区共有存量农民专业合作社2150户,区市场监管局通过对《条例》实施前后合作社登记事项、登记程序变化的细致研究,为市级统一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信息登记系统提出了切实有效的“崇明方案”。

据悉,崇明区各类市场主体日均向区市场监管局提出设立、变更、注销等申请400余件。区市场监管局将一如既往,高效协同,为市场主体提供更便利、规范的登记服务,营造更加优质的区域营商环境。

记者:顾益琴

编辑:李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