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开展2026年度单位用工申报工作的通告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等规定,现将2026年度单位用工申报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申报对象
本市范围内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有劳动用工行为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二、 申报时间
2026年1月1日至6月30日
三、 申报方式
登录地址:
https://zwdtuser.sh.gov.cn/uc/login/login.jsp
浏览器访问“一网通办”登录地址,插入法人key,①点击法人登录--②点击法人一证通登录--③输入法人key密码--④点击登录。点击高效办成一件事--“企业数据填报”,进入企业数据填报一件事页面,点击“立即办理”,进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年度单位用工申报表填报页面,进行单位用工申报表填报。
填写须知和咨询电话可进入填报页面查询。
没有法人key的单位请拨打12333咨询。
四、申报原则
用人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实际用工情况如实申报,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根据申报数据进行核实。
五、指导服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委派劳动关系协调员为用人单位提供咨询指导服务,帮助用人单位开展用工申报工作。
特此通告。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