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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人中招!网上找低价装修,拆旧后直接被拉黑!静安检察提醒→

转自:上海静安 2026-03-16 14:09:13

近期,不少市民陆续开启节后装修计划。一些不法分子却盯上了市民的装修需求,打着“低价套餐”“快速施工”的幌子,精心设计装修合同陷阱,让安居计划变成糟心的财产损失。

近日,静安区人民检察院就办理了一起以装修为名的合同诈骗案,犯罪嫌疑人专挑

线上找装修

的市民下手,用

低价

吸引、以

部分施工做

“障眼法”,收款后立刻

失联跑路

,导致多名被害人遭受损失。

支付4万元装修款项

付款后遭“工头”拉黑

“3.3万元装修款付了,工人跑了,房子只拆了旧,垃圾堆得满地都是。”2025年3月,被害人钟女士至公安机关报案时说道。

2025年1月,钟女士

在社交平台发布了寻找装修工人的帖子

,很快就有人私信回应。对方自称杨某某,不仅

报出人民币4万元的低价装修套餐

,还针对房屋布局提出不少装修建议,这让钟女士放下了戒心,当即添加其微信详谈。

随后,双方签订施工合同,约定4万元包含全部装修工程,但由杨某某负责联系采买。合同签完不久,钟女士爽快地支付了第一笔款项。几天后,杨某某

带着两名工人进场拆旧

,还保证“师傅经验丰富,放心等着住新家”。

可没过不久,杨某某又

催促钟女士支付第二笔款项

,声称要提前采购建材才能衔接工期。钟女士没有多想便完成了转账。

转款后没过几天,钟女士发现自己竟被杨某某拉黑了。

此时,房屋工程仅完成小部分,满地建筑垃圾无人清理,3.3万元装修款打了水漂。

2025年5月侦查机关立案侦查,同年8月,杨某某被侦查人员抓获。

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发现钟女士并非唯一受害人,

除钟女士外,杨某某还用类似的方法先后向魏某某、朱某某等多名被害人骗取装修款。

检察官拆穿“履约瑕疵”辩解

准确认定行为性质

2025年11月,本案移送静安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犯罪嫌疑人杨某某到案后拒不供述,

辩称签订装修合同后,已经基本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履约,只不过履行存在瑕疵,其主观上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试图将诈骗行为辩解为普通合同纠纷。

承办检察官通过梳理聊天记录、转账截图、多名被害人的陈述及施工人员的证言等证据,围绕合同履行细节、资金去向等内容,有针对性地对杨某某讯问,继而还原了骗局真相。

现有证据足以证明,

客观上,犯罪嫌疑人杨某某根本没有能力履行合同。

此前,杨某某因装修合同纠纷已被限制高消费,为躲避债务来到上海,其在沪并无正规装修施工资质,在未经他人同意的情况下,擅自使用他人公司资料用于物业装修报备。

主观上,他也根本不想履行合同。

他安排工人拆旧也只是“障眼法”,要么仅完成拆旧、部分水电工程拖欠工钱,要么只购买少量材料,以“采购建材”“支付工时费”等名义诱骗被害人继续付款。一旦拿到钱款,他就立刻拉黑被害人逃避履约,将骗来的钱用于偿还个人欠款和日常花销。“上述的犯罪手法是合同诈骗罪中典型套路,即先以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检察官指出。

经查证,2024年11月至2025年7月间,犯罪嫌疑人杨某某与被害人胡某某、钟某某、宋某某等人签订施工合同。

其间,杨某某通过仅履行小部分装修工作的方式,骗取上述被害人装修合同款共计13万余元。

被告人杨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应当以合同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2025年12月10日,区检察院对杨某某提起公诉。

日前,一审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杨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检察官普法

家装工程关乎安居品质,选择合作方务必擦亮双眼。检察官在此提醒:

1.资质审核要先行。

签约前,务必核实装修公司或个人的工商登记信息、施工资质,切勿仅凭社交平台沟通和低价承诺做决定。

2.合同条款须明确。

签订规范书面合同,明确工程范围、用料标准、工期节点、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避免口头约定。

3.付款节奏需谨慎。

采用分期付款,并坚持“干多少活,付多少钱”的原则。对提前索要大额材料款、工程款的要求保持警惕。

4.低价诱惑莫轻信。

明显低于市场合理价格的报价,往往隐藏陷阱。装修涉及众多环节,合理利润是保障工程质量和服务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