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检察官跟随社区工作人员,第一次敲开了王某家的门。门内,是令人心酸的一幕:年过八旬的母亲倚靠在沙发上,只能进行简单的交流,五十多岁的王某对社区工作人员的问候置若罔闻,只是反复摇着头,眼神里写满警惕。保姆正在厨房忙碌,这是这个家里唯一的声响。
无人可依的
母女
2016年,王某的母亲被诊断患有认知障碍。为了方便照料,王某便雇了一位保姆,专门照料母亲的日常起居。谁料,2021年起,王某也出现智力衰退症状。母女俩先后被确诊为阿尔茨海默病,病情逐年加重。近两年,二人仅靠退休金度日,生活完全无法自理,全靠那位已陪伴近十年的保姆照顾。但保姆已多次表示,长期的照护压力让她身心俱疲,即将离职。一旦保姆离开,这对母女将陷入无人照料的困境。
2025年7月,社区居委会在例行走访中发现她们的困境,并向普陀区法院进行法律咨询。依托建立的民事检察支持起诉协作机制,法院告知可以向检察机关申请支持起诉,并将案件线索移送至普陀区检察院。

检察官上门走访,向保姆了解情况
2025年9月接到线索后,检察官依法履职,主动上门走访王某母女,与居委会深入沟通,了解案件基本情况,研判司法支持途径,并开展调查核实。检察官们在派出所翻阅泛黄的户籍卷宗,确认身份亲属关系,并详细查看王某母女多年来的病历,收集来的证据材料为民事行为能力鉴定提供了依据,也一点点拼凑出这个家庭的全貌。
王某退休前就职于一家知名企业,事业稳定,未婚未育;王某的母亲是一名老党员,退休前是高级工程师;王某的父亲离世30余年,王某还有一个久居国外的姐姐。
原先由王某的姐姐与王某的一位朋友共同代为管理母女俩的银行账户,每月支付保姆工资及房屋水电煤费用。然而,母女二人居住的房子尚有房贷需偿还,加之医疗护理费用,生活逐渐难以为继。
2025年4月起,王某的姐姐电话失联,检察官多次试图联系均未成功。通过查询出入境记录发现,自2019年出境后,王某的姐姐便再无入境记录。
检察官没有放弃,又几经辗转,联系到王某在外地的远房亲属。但亲属们均表示因地域、年龄及健康问题难以承担照护职责。王某母女,陷入无人可依的困境。
2026年1月,司法鉴定结果显示,王某母女二人均为无民事行为能力。
王某的亲属们书面放弃担任监护人。然而,母女俩的病情越来越重,急需有人照顾日常生活。此外,她们名下的房产、微薄的积蓄、后续的医疗决策、社会福利的申领……还需要一个能替她们“做主”的人。谁能站出来?谁能被法律认可?一场为失智母女的法治“寻亲”行动就此展开。
一场法治
“寻亲”

检察官详细告知监护的权利义务及相关法律后果,居委会书记给出了肯定的回答,并提交了支持起诉申请书,希望检察机关在后续法律程序中提供支持。

为确保案件办理严谨规范,2026年2月初,普陀区检察院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评议。与会人员一致认为,王某母女因无民事行为能力且无人监护,合法权益面临受损风险。检察机关支持起诉,支持居委会申请成为王某母女的监护人,是保障其基本生存权益、避免陷入无人照管困境的必要之举。
带着听证会上凝聚的共识,承办检察官更加坚定了决心,开展支持起诉工作,一方面,支持居委会向法院申请宣告王某母女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为监护权的确立奠定法律基础。另一方面,支持居委会申请成为这对母女的监护人,由法院依法审查并作出判决。


2026年3月2日,法院开庭,判决宣告王某母女无民事行为能力并指定居委会担任监护人。王某母女的监护归属尘埃落定。
判决书的落地,是王某母女走出困境的关键一步。从无人可依到有人可依,从法律确权到长效守护,这场历时数月的法治“寻亲”,终于为她们找到了“法律上的家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