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随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广应用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24年第11号)的正式实施,自2024年12月1日起,数电发票已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使用。数电发票实现了“去介质化”,纳税人不再需要依赖税控专用设备即可开具发票,让领票流程更加简化、便捷。
那么,您知道如何远程注销手中的税控设备(金税盘、税控盘、税务UKey等)吗?
一
远程注销税控设备需满足哪些条件?
如果您符合以下全部条件,即可享受远程注销服务:
1.基本状态:纳税人状态为“正常”
2.行业限制:非成品油生产、经销企业,非机动车、二手车销售企业
3.已纳入数电发票试点,且未核定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票种
4.除以下六类特殊发票外,纳税人持有的其他税控发票结存需为0:
2016版增值税普通发票(二联折叠票)
2016版增值税普通发票(五联折叠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中文三联无金额限制版)
增值税专用发票(中文六联无金额限制版)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
5.纳税人不存在未办结的发票票种核定、最高开票限额审批业务
6.持有未注销的税控设备(金税盘、税控盘、税务Ukey、报税盘)
Tips
对于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在启用数电发票后,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是否注销税控设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新增的远程注销税控设备功能,让符合条件的纳税人足不出户即可完成税控设备的线上注销。
温馨提醒:在开始远程注销前,请您务必先完成税控设备已开具发票的上传和税控发票的征期抄报操作。
二
远程注销税控设备操作流程详解
(一)金税盘远程注销
第一步:登录检测插入金税盘,登录增值税发票开票软件(金税盘版)。如您具备远程注销资格,系统将自动弹出资格提示。

第二步:启动校验点击【远程设备注销】,系统将自动核验是否存在未上传发票、是否已完成征期抄报。如校验通过,系统会弹出确认启动注销程序的提醒。


第三步:完成注销确认无误后,开票软件将再次向税务局端发起资格查询。如您具备资格,系统将自动完成税控设备远程注销。
注销成功后,剩余税控空白纸质发票将自动切换至电票平台开具,剩余税控空白电子发票将自动退回税务局端,无需进行操作。


(二)税务UKey/税控盘远程注销
第一步:登录提示插入税控设备,登录增值税发票开票软件。如您具备远程注销资格,系统将自动弹出提示。系统校验点击【确定】,系统将自动校验是否存在空白发票、未上传发票或未完成征期抄报。如点击【取消】,则自动返回开票软件主页面。

第二步:注销操作
如校验通过:系统弹出确认提示,点击确认后,开票软件将向税务局端发起资格查询。如具备资格,系统自动完成税控设备远程注销,并提示注销成功。

如校验不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原因(如 “税控设备中因存在空白发票”),请您按提示完成对应业务后,重启开票软件即可再次尝试远程注销。

三
温馨提示
数据备份很重要
在注销税控设备前,建议大家先拷贝备份税控盘中的开票数据,以防重要信息丢失。
设备保管需妥善
税控设备注销后,请自主保管好或按税务机关通知要求交回统一处理。
空白发票处理
如您原持有税控空白纸质发票,建议注销前按要求完成缴销。
操作中断处理
如在远程注销过程中遇到异常中断,可重新登录开票软件根据提示继续操作。如无法登录,请及时联系主管税务机关处理。
多设备处理顺序
如您持有多个税控设备或主分机设备,请先依次完成分机设备的远程注销,再进行主机设备的注销。
温馨提醒
通过以上流程,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即可轻松完成税控设备的远程注销,享受数电发票带来的便利。如果您在操作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可随时联系主管税务机关或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