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期,张堰镇综合行政执法队牵头联合居委会、物业公司等在辖区范围内开展非机动车违规充电专项整治行动。

留溪佳园小区曾是高层住宅非机动车飞线充电问题的“重灾区”,此前飞线充电情况屡见不鲜,居民对此反映强烈。近阶段,留溪佳园小区通过加强巡查频次、针对性劝导、联合整治等举措,开展了多轮集中行动,小区飞线充电现象得到好转,整体安全环境显著改善。
然而部分群众对“飞线充电”的危害性仍认识不足,普遍存在侥幸心理。为此,执法人员逐户敲开居民家门,面对面向居民讲解飞线充电的火灾隐患和严重后果,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引导居民树立安全用电意识,并责令存在违规行为的居民立即整改。居民在接受教育后,主动自行处置飞线充电设备,并承诺今后将严格遵守安全规定,不再进行此类违法违规行为。
“针对非机动车违规充电问题,我们每天开展多轮巡查,尤其是早晚两个充电高峰时段,一旦发现违规停放、飞线充电等行为,立即上前劝阻并督促整改,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小区物业经理段刊介绍道,为持续巩固整治成果,防止问题反弹,物业公司已建立“日常巡查+定期复查”的常态化监管模式,让违规充电行为无处遁形。

整治行动中,有居民反映,部分楼栋附近的充电棚距离较远,且部分充电棚内存在僵尸车占用充电桩的情况,导致“想充电却充不上”。检查组立即实地前往各充电棚核实情况,对发现的僵尸车进行登记清理,确保充电棚内空间得到充分利用,切实方便居民安全充电。
据介绍,为从根本上解决居民充电需求,减少因“充电难”导致的违规充电行为,留溪居委会正联合物业公司对小区内非机动车充电棚的覆盖情况进行全面排摸,后续将根据排摸结果,争取上级支持,在充电桩覆盖较少的楼栋附近适当安装充电棚,为居民提供安全、便捷的充电服务,解决飞线充电难题。

除留溪佳园小区外,整治小组还前往富民新村、东风新村等多个住宅小区。排查过程中,执法队员对各类非机动车违规行为,做到“发现一处、教育一处、整改一处”,当场向当事人指出问题危害,并责令其立即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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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电动自行车及其蓄电池充电时应当确保安全,不得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拉电线和插座为电动自行车及其蓄电池充电。《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私拉电线和插座为电动自行车及其蓄电池充电的,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可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通讯员:高凌
编辑/责编:程佳域
审核:陈建军、林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