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阻挠加梯、血字恐吓、二十载树怨,邻里纠纷如何化解丨执行第一线

转自:浦江天平 2025-12-08 17:29:50

全国法院首部聚焦执行工作的

纪实专题系列片

《执行第一线》第七季

每周三晚19:15

上海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呈现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但是朝夕相处的左邻右舍因习惯和需求的不同,难免产生摩擦。《执行第一线》第七季第四集,就讲述了三起有关邻里纠纷的执行案件。

老旧小区加装电梯 一楼业主“以死相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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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27日,上海静安区某小区内,一楼104室业主陈阿姨面对上门的执行法官,情绪激动地表示不给解决他们家因漏水导致的损失,就坚决不能加装电梯。

涉案小区建成至今已有三十多年,楼里60岁以上老人占比超半数,有的甚至多年未出家门,成了“悬空老人”,对加装电梯有迫切需求。

事实上,涉案楼栋在2021年就已经表决通过了加装电梯的意愿征询,楼栋24户居民中20户同意加梯,2户弃权,仅101、104室两户反对。这两户人家多次阻挠施工,爬脚手架、躺地阻拦,甚至扬言“要死在这里”,110曾四次出警。

无奈之下,楼栋其余业主提起诉讼。经两级法院审理,终审判决明确支持了业主们的加梯诉求,依法判令涉事业主立即停止对加梯施工的一切妨害行为。然而,判决生效后,104、101业主并未履行判决。

104室业主表示,自己之所以阻挠加梯,是因为2023年施工启动没多久,他家就因为楼上203室卫生间反水渗漏,出现了漏水问题。104室认为渗漏水的根源在于加梯施工引发了管道堵塞,于是索要包括装修费等在内共计9万余元的赔偿,将加梯与赔偿问题绑定对抗。

在执行现场,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向104业主表明,法院的判决已生效,加梯施工是势不可挡的。几经劝说,104室业主同意离开加梯施工现场,去法院谈。此外,对于另一被执行人101室业主,法官也上门进行了释法说理。

抵达法院后,法官将104室夫妇俩与加梯公司、楼栋业主代表分别安排在不同的调解室,通过分别谈话来了解各方诉求。调解中,法官反复告知104室业主,加梯施工与漏水赔偿属于两个不同的案由,让赞成加梯的业主来弥补她的漏水损失没有法律依据。

执行法官也指出:“无论是从房价,还是生活便捷性、容忍噪音等方面考虑,一楼确实也有委屈,如何把这个事情妥善解决掉是当务之急。”历经四、五个小时的拉锯,在执行法官向各方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后,大家的态度都有所缓和。

经沟通,加梯公司和业主代表同意对104室漏水情况进行修缮,104室也承诺不再阻挠加梯施工的推进,双方签下了和解协议。

这场长达四年的加梯纠纷经过执行调解画上了圆满句号。

因漏水纠纷 他们竟在自家门上涂画“血债”字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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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年前,上海市徐汇区某小区一栋楼里,楼上唐先生家与楼下张先生家因漏水问题结怨。张先生认为唐先生家漏水导致自家物品发霉,而唐先生坚称已做防水处理。双方从口角升级到肢体冲突,矛盾彻底激化。

为了发泄不满,张先生夫妇在自家入户门上涂写“血债”、去点“唐”字等字符,甚至挂钟,暗示“送终”。唐先生妻子愤怒表示:“我家先生姓唐,他把‘唐’字去点,人家叫‘去头’,用红漆喷,还写‘血债’,一会儿红一会儿白,根本就是故意挑衅!”

2024年9月,唐先生将张先生夫妇告上法庭。之后,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判决张先生夫妇侵害唐先生的隐私权,要求三日内清除门上字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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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直到2025年3月执行法官上门时,门上仍残留“血债”、去点“唐”字的痕迹,这些痕迹在光线的变幻下忽明忽暗。执行当天,法官要求张先生妻子彻底清除痕迹,在申请执行人唐先生的要求下,张先生妻子同意由物业再次粉刷入户门。

本以为案件到此执结,但两个月后,唐先生发现张先生夫妇又在门上张贴针对自己的文字材料,于是,2025年6月,执行法官再次上门执行。

法官上门时,文字材料已被揭下,取而代之的是两张字条,上面写着:“铁门漏电”“判决有效期6个月,精彩还会继续”。

被执行人张先生妻子胡女士甚至声称“法院结案就是终结,这些字条没什么内容”。执行法官严厉警告:“结案后6个月内继续侵害他人权利,法院可直接恢复执行!张贴‘判决有效期’‘好戏继续’,这是公然挑衅法律权威!”法官要求立即撕掉文字材料,并强调:“再有类似行为,是肯定会拘留罚款的!”

最终,胡女士撕掉纸张,但法院仍因其“案件执结后继续侵害权利”的行为,决定对其罚款2000元。

执行法官补充道:“被执行人如果再有下次,不仅仅是罚款,情节严重的,会追究其拒执罪!”

邻里二十多年积怨 因修剪树木争吵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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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墙外的葱郁树木,本该是邻里间共赏的景致,可在崇明的这户人家旁,几棵杨树、水杉却成了两家人二十余年矛盾的“导火索”。

事情要从申请执行人龚先生的烦恼说起。龚先生家东侧院墙外,属于邻居陈阿婆一家的四棵大树,早已高过围墙,不仅将他家房屋遮得严严实实,影响通风采光,还招来刺毛虫,落叶堆积更是堵塞了下水道。

龚先生坦言,为了这些树,村里调解了无数次,可对方始终“我行我素”,甚至直言“种树就是为了恶心对方”。

忍无可忍的龚先生将陈阿婆夫妇告上法庭,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判决:四棵高大树木需修剪至围墙以下高度,棕榈树和竹子要彻底清除,同时两家房屋间需留出50公分宽通道,方便检修线路水管。

可判决生效后,陈阿婆却拒不履行。面对执行法官,她拿出了“挡箭牌”,称市容绿化部门规定树木不能随便修剪,否则会被拘留罚款,还坚决反对留出通道,“我的地方凭什么给他走路”。

为了核实说法,执行法官走访了镇绿化市容部门和属地村委会,得到的答复十分明确:陈阿婆家的树木属于私人宅基地范围内的绿植,可自行修剪维护,和市容绿化的相关规定并不冲突。

法官第一时间将政策解读告知陈阿婆,明确要求其两周内必须履行判决义务。

端午假期刚过,法官便再次奔赴现场核查进度。四棵高大树木已修剪至围墙以下,棕榈树和竹子也已清理完毕。不过龚先生又提出了新顾虑——残留的竹根可能会再次发芽。陈阿婆的儿子当即承诺,三个月内会清理完遗留树枝、刨除竹根。

在法官的协调下,陈阿婆一家当场动手拆除了两家院墙间的铁丝网和水泥围栏,清理出50公分宽的通道。法官还特意召集双方叮嘱,“履行完毕后还要保持,要守住邻里间的便利与和气”。

多年的积怨终于在法官的专业与温情中烟消云散。

一棵树木、半米通道,看似鸡毛蒜皮的小事,却关乎百姓的日常安宁。正是执行法官的耐心勘查询证、柔性化解矛盾,既守住了法律的威严,也为邻里关系搭起了“和解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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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广播电视台、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

高院供稿部门:执行局

视频来源:案件聚焦

责任编辑:邱悦

编辑:孙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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