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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中漏水殃及楼下,该赔多少、怎么举证?

转自:今日闵行 2025-11-21 11:55:33

近日,闵行某小区一居民家中水管漏水,导致楼下商铺吊顶破损、货物浸水,双方因赔偿金额问题争执不下。那么这起因漏水引发的财产损失哪些可以要求赔偿,赔偿金额如何计算?做客本期《我来帮你忙》节目的嘉宾——江川路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专职调解员徐月英为大家讲述了这起纠纷的调解过程,并解读相关的法律条款。

2025年4月某日凌晨,该小区住户张先生(化名)家中卫生间水龙头突然断裂,漏水渗入楼下商铺,导致商铺吊顶局部脱落、墙面渗水起泡,部分衣物鞋履被水浸湿。商铺方王先生(化名)提出,浸湿商品只能降价处理,要求张先生修复硬件设施并赔偿货物损失及经营损失共计10000元。张先生虽同意修复吊顶与墙面,但对货物损失金额提出异议,认为商品并未报废,仍在正常销售,不应承担高额赔偿

经过实地勘查,徐月英发现商铺吊顶大面积脱落,墙面渗水痕迹情况属实。根据《民法典》第1165条,张先生作为房屋使用人未尽到设施维护义务,存在过错,需承担侵权责任。同时,依据第1184条,财产损失应按损害发生时市场价格或其他合理方式计算,若商品因浸水贬值,贬值部分应由责任方承担。

因此双方矛盾的焦点就是:商铺店主王先生因漏水导致的商品(衣服)的损失金额该如何计算。索赔需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徐月英要求王先生提供进货凭证、价目表等证据,合理证明货物贬值幅度。随后王先生提供了受损货物进货清单,显示成本约4000元。《民法典》第591条规定,商铺负有防止损失扩大的义务,如未及时处理浸水货物导致损失扩大,扩大部分将难以获赔。调解员综合货物未完全报废、需折价处理等因素,提出以进货成本为基础,协商确定赔偿金额,最终,双方同意房屋硬件部分由张先生负责修复,货物损失赔偿金额确定为2000元,这起纠纷也得到了化解。

在节目中,徐月英表示,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承担赔偿责任,直接损失按修复成本计算,间接损失按价值贬损程度核定,但需基于证据合理认定;而索赔方也需举证损失范围与金额,缺乏证据的主张难以支持。

江川路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 专职调解员 徐月英

(点击收听节目完整音频)

记者:周宇博
文内图片由AI生成
编辑:王礼维(实习)
初审:岳顺顺
复审:石思嘉
终审:刘垦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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