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文看懂
“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新国标”
什么是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
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是直接接触,为达到人体生理卫生或抗菌、抑菌目的的一次性使用日常生活用品。
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有哪些?
包括妇女经期卫生用品如卫生巾、护垫、卫生棉球等;排泄物卫生用品(不包括厕所用纸)如婴幼儿纸尿裤、老人纸尿裤等;卫生湿巾、抗菌剂、抑菌剂等其他卫生用品。


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
质量安全问题
近年来,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的质量安全问题频频成为舆论焦点,引发广泛的社会关注和讨论。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出现荧光剂超标、菌落总数超标等情况时有发生,近期亦有某品牌卫生巾产品出现幼虫等报道。
劣质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
健康安全风险
使用劣质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存在严重健康安全风险,主要包括以下:
1
可能存在风险禁用物质,垃圾原料可能存在如重金属,荧光增白剂污染残留,可能具有致癌作用,严重威胁消费者健康。
2
微生物可能超标,菌落总数超标,可能存在如大肠菌群、铜绿假单胞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等致病菌。
3
可能引起人体皮肤刺激,阴道黏膜刺激和皮肤过敏反应,导致女性生殖系统感染,局部瘙痒,红肿,过敏等。
4
对特殊人群影响大,如孕妇,婴幼儿存在皮肤屏障差,甚至影响孕妇孕期健康以及婴幼儿生长发育。
最严“新国标”正式实施
被称为“史上最严标准”的行业新国标《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要求》(GB 15979—2024)于2025年7月1日正式实施,对原材料卫生、优化生产过程中卫生、强化产品卫生提出明确要求。

原材料卫生
·原材料应符合消毒产品相关规范和标准的要求,无毒、无害。
·不应使用废弃或使用过的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作为原材料或半成品。
·原材料中不得添加禁用物质。

生产过程卫生
·原辅料的购入、贮存、发放、使用应满足产品质量控制要求并符合管理制度规定。
·生产环境卫生指标应符合相关要求。
·消毒级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初始污染菌应小于或等于10000 CFU/g或CFU/mL。


产品卫生要求
·感官要求:外观应整洁,符合产品固有性状,不应有掉毛、掉屑现象,不应有异常气味与异物。
·理化指标:
*pH(标示均值±1以内)
*铅(≤10 mg/kg或mg/L)
*可迁移性荧光增白剂(不得检出)
*砷(≤2 mg/kg或mg/L)
*汞(≤1mg/kg或mg/L)
·毒理学指标:
*皮肤刺激试验(无刺激性或轻刺激性)
*阴道黏膜刺激试验(无刺激性或极轻刺激)
*眼刺激试验(无刺激性或轻刺激性)
*皮肤变态反应试验(未见或极轻度)


·微生物指标:
*细菌菌落总数;如妇女经期卫生用品:普通级≤100CFU/g或CFU/mL;消毒级≤20CFU/g或CFU/mL;
*特定微生物及其他致病微生物:不得检出大肠菌群、铜绿假单胞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等致病菌。
*真菌菌落总数:普通级妇女经期产品卫生栓内置棉条≤20CFU/g或CFU/mL。其他妇女经期卫生产品≤100CFU/g或CFU/mL;消毒级不得检出。排泄物卫生用品普通级≤100CFU/g或CFU/mL;消毒级不得检出。
包装、运输和贮存要求
·无外包装影响卫生质量的原材料应有包装;
·直接与产品接触的包装材料应无毒、无害、清洁;包装材料应保证产品在正常运输与贮存条件下不受污染;
·应按照运输与贮存要求进行运输或贮存。

产品标签要求
·产品标签说明书应符合GB 38598的有关要求。
·消毒级产品还应在销售包装上标注“消毒级”字样、杀灭或抑制微生物类别、消毒方法和消毒日期;
·在运输包装上标注“消毒级”字样、生产日期及有效期或生产批号及限用使用日期。
·原材料中规定的限用物质应在包装上标识。

消费者提示
作为直接接触身体,尤其是敏感部位的日常用品,其安全性至关重要。请遵循以下“一看、二闻、三触、四查”的原则:
选购环节:精明辨别,把好第一关
认准标准号:在包装上找到“执行标准”或“产品标准”字样。合规产品必须明确标注其遵循的国家或行业标准。
卫生标准:GB 15979(这是所有产品必须遵守的卫生安全底线)。
产品性能标准:卫生巾/护垫:GB/T 8939、纸尿裤:GB/T 28004、湿巾:GB/T 27728
警惕“三无”产品:绝不购买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卫生许可证号的产品。

使用环节:注重细节
注意个人过敏反应:首次使用新品牌时,建议先试用一片,观察1-2小时。如出现皮肤瘙痒、发红、灼热感或皮疹等不适,应立即停用并清洗接触部位。皮肤敏感者,更应选择标注“敏感肌适用”、“无添加”的产品。
正确存放:置于阴凉干燥处,避免阳光直射和潮湿环境,防止产品受潮霉变。
远离污染物:不要与清洁剂、化妆品等化学品存放在一起,以免串味或污染。在保质期内使用完毕。
理性看待宣传
警惕“医用级”、“无菌”:对于普通卫生巾、纸尿裤,宣称“无菌”是不科学且被法规禁止的。这类宣传多为营销噱头。
“纯天然”、“零添加”需甄别:查看成分表,了解具体是“零添加”什么(如酒精、香精、荧光剂)。没有明确界定的宣传不可轻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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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商检处、动植食中心
编辑:张吕男、李小林
审校:王越辉
监制:周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