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10月15日),
#胖东来12年老员工未及时迎客被开除#
话题冲上热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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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河南省许昌市胖东来百货服饰有限公司一名员工因“服务时不主动、不热情,未按照规定首先接待顾客”,被公司认定为严重违纪并解除劳动合同。
耿某自2009年3月起入职胖东来关联公司。
2021年某天,公司在检查浏览员工工作视频时发现,当一名顾客挑选内衣裤商品时,耿某手持POS机整理货物,并未第一时间上前接待。
△图片由AI生成,非事件图
2021年8月29日,公司于向耿某出具《终止劳动关系通知书》,依据是其内部《各项管理制度》,该制度规定,“为顾客服务时不主动、不热情;在顾客有需求时,未及时放下手中的工作上前接待顾客”属于服务违纪行为。同时,公司一份名为《迎宾前工作流程》的文件显示,点货理货的时间为上午9:00至9:30。
耿某不服,2021年9月2日,提起劳动仲裁,仲裁委不予受理。随后,耿某提起诉讼。
一审及二审法院均认为,作为现代商业服务型企业,应当具有完善规范的管理制度和员工行为规范,员工应当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和行为规范,才能保障企业高效运营,提供高质量的优质服务,进而提高社会效益。
公司的规章制度制定程序合法,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且耿某曾参加该规章制度的培训并签字确认。因此,法院认定其行为违反了制度,公司据此解除劳动合同“合法、合理”,不属于违法解除,并驳回了耿某主张的经济补偿金及赔偿金请求。
法院最终判决:确认双方劳动关系于2021年8月29日解除,公司需为其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驳回耿某的其他诉讼请求。该判决为终审判决。
不少网友认为,仅仅因此就开除一个12年的老员工,未免处罚过重,不够人性化。
有网友对该公司的规章制度提出质疑,认为其没有明确的量化标准,合理性有待考量。
也有网友赞同公司的行为,认为胖东来既然以“极致服务”立身,员工就更该严格遵守“客户优先”的规章制度,高薪对应高要求。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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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源自网络
申工社综合整理自中国裁判文书网、大河报、新浪微博等
本期编辑:王冰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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