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连续工作8小时后感到疲惫,
闭眼休息了2秒。
用人单位:工作时间睡觉!
给公司带来严重损失!开除!
员工委屈:
活儿都是我一个人干的!
就眯了一下!
你违法解除!
双方均不服,
闹至法院!
最终法院会怎么判?
案件回顾
2021年3月,余某入职某公司任店长,负责管理该公司位于某商场的门店。
2024年9月26日,公司以余某工作失职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理由包括:
一是2024年9月17日晚,余某在工作时间、店内有顾客购物时坐在收银台凳子上睡觉,被商场工作人员发现并投诉;
二是2024年8月6日,余某管理的门店在营业时间短暂关门,违反商场管理制度,致使公司不能顺利在该商场继续租赁,发生严重损失。
△图片由AI生成,非事件图
余某表示自己并未睡着,被商场工作人员投诉一事确实存在,但其当天从早上9:30开始上班至晚上22:30下班,门店所有工作均由其一人完成。公司所指的“睡觉”是在当天晚上20时许,由于已连续工作超过8小时,因疲惫而坐在凳子上闭眼歇了一会,实际没有睡着。且客人进来时自己是有接待的,只是客户在挑选商品时感觉太累就闭眼休息一下而已。至于2024年8月闭店一事,系因当日店内仅一名店员,其上厕所期间短暂关门。
余某认为公司与自己解除劳动关系违法,故申请仲裁,请求某公司支付工资差额、住房补贴及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劳动仲裁委支持了余某的诉求。
公司不服,诉至法院。
法院判决:
解除合同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
公司应向员工赔偿近5万元
本案中,公司提供的一段时长为2秒的视频显示,2024年9月17日20时许,余某手扶着头闭着眼靠在背板上。
法院认为,这段视频不足以证明余某处于长时间睡眠状态,也未能显示严重影响门店正常的销售工作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且视频录制时,余某在当天已连续工作超过8小时,公司在此期间未安排人员临时顶岗和替岗,给予余某合理休息时间。在此情况下,余某身体出现疲惫,闭眼休息是正常生理现象。
△图片源自网络,非事件图
关于余某在营业时间内关闭店门,根据公司提供的微信群聊记录,商场工作人员询问为何店铺关门时,余某回复“厕所”。余某已对关店原因作出合理解释,并非无故关闭店门。
综上,余某上述行为并非严重过错,且某公司亦无证据证明余某给公司带来的具体损失已达到了严重损失的程度。公司在未对余某作出警告或者其他处分的情况下,直接据此解除与余某的劳动合同,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依法应向余某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据此,法院判决某公司向余某一次性支付工资差额217.2元、住房补贴3000元、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49572.24元,并驳回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该案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判决已生效。
法官提示,休息权是劳动者基本权利,企业应维护劳动者休息权,助力自身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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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工社综合整理自最高人民法院、上海市司法局、央视新闻等
本期编辑:王冰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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