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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科技公司如何在知识共享与法律合规之间实现平衡?| 柯律师

转自:上海科协 2025-09-25 16:51:27

柯律师:

您好!

我们是一家新能源科技公司,我司在员工技术培训中使用自编教材,其中引用大量学术论文图表及行业报告数据,另将产品研发日志整理为《技术白皮书》供客户参考。现担忧:1.未获授权使用期刊插图是否构成侵权?2.汇编公开技术资料形成的内部文档能否主张著作权?3.如何平衡知识共享与法律合规?

王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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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先生:

王先生

您好,来信收悉。

根据《著作权法》第十条、第十五条等规定,贵司操作存在三重法律隐患:其一,学术资源的“合理使用”边界在商业机构中严格受限,因超出“个人学习、研究”范畴,且未指明作者姓名及作品名称,可能被期刊出版社追责;其二,技术汇编作品的独创性门槛常被高估,若《技术白皮书》仅按时间顺序罗列实验数据,未体现筛选编排的独创性,则无法构成汇编作品,此时复制第三方报告数据将直接侵权;其三,向客户传播的连带风险,向合作方提供含未授权内容的文档,可能引发商业秘密与版权的双重诉讼。

  企业构建合规框架需聚焦两个维度。首先,内容创作实施“分级授权”机制,基础数据采用政府公开统计报告并注明来源,学术插图向著作权人获取授权,同时限定企业内部使用人数;核心技术图解委托专业团队重绘,确保表达形式转换,形成体现创造性劳动的智力成果。其次,对于产品研发的汇编整理,需增强知识产出的独创性设计,《技术白皮书》需包含原创性的分析模型、独特编排结构,而非单纯的时间轴分类等,应在内容选择、章节编排、图表制作、图文结合等方面均体现出独创性。

由此可见,企业需纠正三个常见误判。将“内部使用”等同于免责事由实属法律误判,企业员工作为特定群体已超出《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个人学习、研究”范畴;误认“公开数据可任意复制”同样构成侵权认知盲区,行业报告中经独创性编排的统计图表若被直接转载使用仍将承担侵权责任;而分散引用片段的侥幸心理更具隐蔽风险,可能因整体再现他人创作成果被判定侵权。

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

                         刘峰 律师

柯律师信箱:

kelvshi2022@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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