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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知识产权维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转自:上海知产发展 2025-09-24 16:2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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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知识产权维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为推动市场主体知识产权维权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我局决定开展2025年度知识产权维权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置

专利、商标、地理标志国内外维权保护并成功的项目

二、申报要求

申请人需要按照《2025年度知识产权维权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提供相关材料,并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申请人为在本市经营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它组织等,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经营状态正常,信用记录良好,近三年无知识产权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无未处理的非正常专利申请和恶意商标注册行为。

三、申报认定程序

(一)提出申请

申请人应填写申报书(见附件2),同时按照指南(见附件1)附上有关证明材料,在线提交电子版材料。

提交材料入口:上海一网通办平台-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使用安排-知识产权保护类项目-知识产权保护项目评定(https://zwdt.sh.gov.cn/govPortals/bsfw/item/b3d3f310-0c85-4f04-9b48-593af323d025)页面,点击“立即办理”按钮。

系统开放时间:2025年9月23日9时—10月17日17时。

(二)审核推荐

各区知识产权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为项目的推荐单位,应对申报单位的资格、申报材料完整性等进行初步审核,在线提出审核意见。

(三)专家评审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对推荐名单和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组建专家评审组,开展专家评审工作,提出入围建议名单。

(四)审定公示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对入围名单进行审定,通过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官网等途径,公示结果。

四、经费支持

根据《上海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对认定为知识产权维权项目的申请人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

五、有关要求

申请人应于系统开放时间内在线提交申报材料。

申请人应诚信申报,凡弄虚作假、隐匿等有违背诚信行为被查实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推荐和评选资格。

附件:

1.2025年度上海市知识产权维权项目申报指南

2.2025年度上海市知识产权维权项目申报书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
2025年9月23日

(联系人:王晓强021-23170406,浦东南路3500号2号楼70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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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知识产权保护处
编辑:刘雅文
审校:石磊
审核:聂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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