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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数字法院建设是司法领域实现全面数字赋能、全程预警监测、保障适法统一、提升司法质效的一场重塑性变革。2023年以来,上海法院以场景建设、数字建模为重点,大力推进数字法院建设,开创审判工作现代化建设新局面。《上海数字法院》专栏持续关注数字法院建设,讲述我们如何通过数字改革向“数据”要质量、向“技术”要效率、全方位赋能人民法院工作的故事。
“起诉后,诉讼受理费交多少?”
“怎么交?一定要去人民法院缴纳吗?”
“收到缴费通知后忘记交费,会不会有消息提示?”
上海法院“受理费及时缴纳的信息提示”数助便民应用场景来了!通过“案沪通”微信小程序,你可以轻松获取公众号自动推送的缴费信息提示,避免因忘交诉讼费被人民法院裁定按撤诉处理,进一步减少诉累。
一起来学习吧!
一、案件受理费缴纳的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也作出规定,原告应当预交而未预交案件受理费,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预交,通知后仍不预交或者申请减、缓、免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裁定按撤诉处理。
二、可以通过哪些方式缴纳案件受理费?
1. 线上缴纳;
(1)“案沪通缴费”
①搜索并关注“上海高院”微信公众号或“上海法院12368”微信公众号,也可以扫码关注。
扫码关注“上海高院”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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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关注公众号后,选择“案沪通”入口。
③在“案沪通”下选择“诉讼费缴纳”模块并点击进入。
④输入诉讼费缴纳通知书上的条形码后点击“查询”。
⑤待页面显示案件的具体缴费信息后,当事人可点击“立即支付”进行缴费。
⑥若当事人未及时缴费,“案沪通”会在“缴款期限”前两日推送提醒。
(2)扫码缴费:可以根据受诉人民法院向你短信送达的缴纳诉讼费通知,使用随申办、微信、支付宝等支付系统扫右上方的二维码支付。
2、线下缴纳。 需银行柜面支付的,可向受诉人民法院申请开具书面诉讼费用缴纳通知,并携带《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电子)》(诉讼费用缴纳通知的第三联所附)到市财政局委托指定银行缴费。
代理银行包括: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民生银行、广发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平安银行、邮储银行、上海银行、上海农商银行等。
以上任一方式缴费成功后,可至“案沪通”--“诉讼费缴纳”模块下输入条形码后查看或下载电子缴款书。
三、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期限缴纳受理费,会有什么后果?
如果未在缴费期限内预缴受理费,人民法院经催缴后仍未缴纳的,人民法院会裁定该案件按撤诉处理。
四、如果对人民法院收取的受理费金额有疑惑怎么办?
12368诉讼服务热线可以为你提供缴纳受理费的咨询服务。
上海法院将继续深化数字法院建设,以“案沪通”为纽带,全面推进诉讼服务进入新篇章,实现一站式解决当事人诉服问题的目标。屏幕前正准备诉讼维权或者正有此困惑的你们,赶紧点击收藏这份攻略吧。
本期作者
余冠捷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南翔人民法庭法官助理
来源丨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
高院供稿部门: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诉调对接中心、信访办公室)、审判管理办公室
文字:余冠捷
责任编辑:姜叶萌、邱楚扬、周易培
编辑:左雨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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