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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安全宣传周 | 一场“挖坑”骗局!

转自:上海检察 2025-09-20 15:03:22

来源 | 静安检察

马路绿化带旁

手电筒的光束在泥土上慌乱晃动

一个鬼祟的身影正弯腰挖掘

他取走的正是

被害人孙某某刚刚埋下的35万元现金

巨额现金为何被埋入“坑”里?当网络上的“客服”指令你将巨额现金装入包裹,深埋入指定地点时,你是否能意识到,这不仅是骗局的最后一环,更成了一条隐蔽的赃款转移通道?

近日,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揭开了电信网络诈骗分子利用被害人“埋包”、安排他人“取包”进行赃款转移的新型作案手法。

案发经过

时间回到2025年4月1日,被害人孙某某到公安机关报案,称自己在短视频平台刷到一条“博彩”信息。抱着试试看的心态,他点击链接下载了一款“博彩”软件,被拉入所谓的“内部任务群”。起初,小额刷单任务确实能提现返利,让他尝到了甜头。“这钱也太好赚了!”孙某某还没来得及高兴,客服的消息又来了:“想进高级群?得完成进阶任务。”接下来的任务金额越来越大。就在此时,客服突然发来紧急通知:“操作失误导致平台数据错乱,必须充值修复,否则之前的投入和收益全部清零。”然而,修复方式令人匪夷所思:他需要将数万元现金装入包裹,按照指定时间、地点,深埋进城市某个角落的绿化带或偏僻处。一次、两次、三次……孙某某不断将现金“埋入”不同的地点!每一次“埋包”,他都幻想着这是最后一次,能拿回所有钱。孙某某自称累计“埋下”金额高达数十万元(以下币种均为人民币)。

巨大的经济压力和强烈的直觉终于让孙某某幡然醒悟——这可能是一场彻头彻尾的骗局!他选择了报警。几天后,孙某某又收到客服要求其将35万元埋在指定地点的“埋包”指示,遂立即联系公安机关。2025年4月3日,在孙某某配合下,提前守候在指定地点附近的侦查人员,将正在挖取包裹的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当场抓获,并查获装有现金的包裹及其作案工具手机。

2025年6月26日,本案移送至静安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审查全案证据材料,依法讯问犯罪嫌疑人。

“我就是个跑腿的,不知道包裹里是啥。”到案后,张某某反复辩称,自己是在短视频平台看到的兼职信息,对方称“送包裹,按单结算”,并给了他一部专门的手机用于接收取件和交付指令。

检察官识破张某某“不知情”伪装,全案证据显示其行为多有异常:一是取件流程反常,包裹无标识、交接选偏僻处且采用“埋藏”这种极端隐蔽方式,完全违背常理;二是刻意伪装成外卖骑手,制造“正常跑腿”假象;三是案发前删聊天记录,到案后拒提供作案手机密码,企图逃避侦查,印证其主观明知。

检察官认为,现有证据足以证明,张某某在明知涉案包裹可能系犯罪所得情况下,仍伙同他人转移赃款35万元,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一款,应当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25年7月16日,静安区检察院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对被告人张某某提起公诉。同年8月8日,静安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张某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网络安全,关乎你我。在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期间,了解并防范新型诈骗尤为重要。“埋包诈骗”是近期出现的新型电信网络诈骗手法,其赃款转移手法从传统的线上转账、POS机套现,发展到利用贪图小利的“工具人”进行线下现金转移,手法更为隐蔽。诈骗分子往往先以“刷单返利”引诱被害人投入资金,再编造“数据错误”“账户冻结”等理由,要求被害人将现金藏匿于隐蔽地点。

检察官在此郑重提醒切莫轻信“高薪跑腿”“神秘取件”等兼职信息,尤其是那些要求避开监控、隐瞒行踪的工作,很可能是在为犯罪分子转移赃款提供帮助,一不小心就会从“打工人”变成“工具人”,甚至身陷囹圄。如果发现有人要求将现金埋于隐蔽地点,务必立即报警,别让自己的血汗钱打了水漂,白白为不法行为“买单”。

(文中涉案人物等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