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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新员工入职季,企业涉税问题这样处理!

转自:上海税务 2025-08-18 16:19:33

新员工入职季

企业涉税问题这样处理!

某科技公司正值招聘旺季,HR部门陆续录用了10名新员工,其中有应届生,也有2名持有《就业创业证》的登记失业人员。财务小张在处理涉税事务时遇到不少疑问,跟申税小微一起结合政策为他一一解答吧~

一、应届毕业生首份工资个税怎么扣?

     小张

刚入职的应届生小李是首次工作,7月工资8000元,该如何预扣预缴个税?

小李属于“首次取得工资薪金的居民个人”,7月计算个税时,累计减除费用按7个月算(1-7月),即5000×7=35000元。本月应纳税所得额=8000-35000=-27000元,无需预缴个税。

 申税小微

注意

应届生小李需满足“在今年毕业前自纳税年度首月起至新入职时,没有取得过工资、薪金所得或者连续性劳务报酬所得的居民个人”条件,在入职新单位前取得过工资、薪金所得或者按照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过连续性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不包括在内。

二、招用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能享受增值税优惠吗?

     小张

公司招用的2名失业人员,能享受增值税扣减优惠吗?

只要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就可以享受啦~

1.已与这2名员工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

2.从本月起依法为他们缴纳五险一金。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符合条件的企业,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最高可上浮30%。(上海市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7800元。)

 申税小微

三、新员工入职培训费用能税前扣除吗?

     小张

为让新员工快速上手,公司组织了为期一周的入职培训,产生的场地费、讲师费共计2万元,这部分能在税前扣除吗?

这2万元属于职工教育经费,在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可以扣除。假设公司全年工资薪金总额为30万元,按8%计算可扣除限额为2.4万元,本次培训费用未超限额,可全额在今年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若明年培训费用超限额,超出部分还能结转以后年度扣除哦~

 申税小微

供稿:傅  纯、蓝  晴

制作:黄炯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