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网络售假链上,各环节涉案人员从未见过面,仅靠手机单线联系,偏偏关键证据——涉案手机始终未能查获。一边是期待合法权益得到维护的权利人,一边是狡猾的犯罪嫌疑人,在客观证据相对薄弱的情况下,知识产权检察官精细审查,突破证据“困境”,夯实犯罪事实,有力指控犯罪,不让被侵权企业寒心,不让违法犯罪者逃避惩处。
“不论案子大小,只希望通过高质效办好每一个知识产权案件,让企业对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多一份‘真感受’。”承办检察官如此说道。
客观证据薄弱
嫌疑人“有恃无恐”
2024年10月,一名消费者向警方报案称,其网购的某品牌面膜仪疑似为假货。经侦查,警方将网店店主张某(另案处理)抓获到案,并查获11台假冒某品牌注册商标的面膜仪。根据网店的交易记录、银行流水、微信聊天记录等电子证据以及张某的供述,警方还锁定了两名上游犯罪嫌疑人黎某和卞某。2025年2月,警方陆续将卞某(另案处理)、黎某抓获。
根据从张某处调取的电子证据及其供述,可以初步看出这是一条非接触式的售假犯罪链条。
黎某、卞某于网上结识,黎某从某平台以远低于市场价的价格购进假冒面膜仪,通过卞某加价销售给张某的网店。在这个过程中,他们采取了代发销假模式,即黎某通过卞某拿到张某提供的地址后,提供给供货商,由供货商直接发货给张某或消费者。他们彼此之间均是单线联系且没有见过面。
精细审查
突破证据“困境”
“黎某有前科,数年前曾因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该案移送至浦东新区检察院后,承办检察官赵畅在提审中发现,黎某具有很强的反侦查意识,且由于缺乏关键电子证据,给案件办理带来挑战,“犯罪事实、主观明知、上下家是谁、他在其中所起作用等等,他都不肯如实供述,有诸多辩解。”
此时,涉案注册商标权利人也向检察机关表示希望严惩售假犯罪分子。“权利人维权意愿很强烈,也积极地配合我们办案。”检察官想,一边是翘首期盼的权利人,一边是“老练”的犯罪嫌疑人,怎样突破证据“困境”,让证据形成“合围之势”,是她最紧要解决的问题。
通过仔细审查案卷,检察官将目光锁定在从网店店主张某处查获的交易流水等电子证据上。虽然黎某与张某没有直接联系,但是张某和卞某的交易中涉及多个收款二维码,其中就包括黎某实名注册的收款账户。
“我们像过筛子一样,一遍遍梳理、对比电子证据。”检察官这样形容办案经过,“这个实名收款账户坐实了黎某确实参与进这条售假链条中,但涉及金额少。”此外,证实黎某积极参与的“主观明知”认定,还不够扎实。
检察官决定继续沿着“收款二维码”这条线查下去,“说不定还有收获”。
更多佐证浮出水面
落实形成证据闭环
继续“过筛子”,检察官发现张某的交易记录中,其中一人的名字与黎某十分接近。
“两人是不是认识?会不会是亲戚关系?”检察官要求公安机关逐个核实,并形成完整笔录,进一步固定证据。最终证实,此人是黎某的哥哥,其他多个收款二维码的所有人也都是黎某的“身边人”。这些人均清楚指认将收款二维码提供给黎某临时使用。
为了让证据更扎实,检察官又调取相关收款账户的交易记录,发现这些账户在接收到张某汇款的几分钟后,就会将同等金额的钱款汇入黎某的账户,这又从侧面进一步印证了黎某借用他人账户接收货款的行为。同时,将张某转入这些账户的金额加上,黎某的销售金额超过了6万元。
当检察官再次提审黎某,将这些证据摆在他面前时,黎某沉默后终于如实交代,承认“不该有侥幸心理”。
案件审查过程中,检察官始终与权利人顺畅沟通,告知权利人有发表诉讼意见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权利。2025年7月,浦东新区检察院以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对黎某提起公诉,并支持权利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涉案商标权利人由衷表示感谢。
“涉案金额不大,但严重影响了商标权利人的声誉,权利人维权的意愿与诉求十分强烈。更何况黎某是累犯,已经因为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被刑事处罚过,竟还不改过,这次更不能让他逃脱。”检察官赵畅说:“坚持小案不小办,让企业在法治化营商环境中感受到检察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