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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试行!张江科学城试点企业享受“两免一优”便利政策!

转自:中国上海自贸试验区 2025-08-13 23:41:00

为深化环评与排污许可制度衔接,加强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相关工作要求,为更好指导服务张江科学城豁免环评试点行业企业申领排污许可证,浦东新区编制形成了《张江科学城豁免环评试点行业申领排污许可证工作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为参与试点企业提供指导。

Part.1

适用范围

《指南》适用于纳入本市优化环评分类管理园区试点改革张江科学城区域,免办环评直接办理排污许可证“一次审批”试点单位,申请办理相关事项。免办环评试点行业企业开展排污登记按照《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本市优化环评分类管理园区试点工作的通知》(沪环评〔2025〕51号)执行。

张江科学城试点范围主要包括:张江高科技园区、张江高科技园区南区、张江总部园、康桥工业区(不含南区)、康桥工业区(南区)、国际医学园区和合庆工业园7个产业园区。

位于张江科学城内符合《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关于深化环评与排污许可“一次审批”改革试点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沪环评〔2025〕34号)适用范围的企业参照本指南可自愿申请参与排污许可“一次审批”改革试点。

Part.2

申请流程

试点单位可在建设项目开工建设前,按本指南申请免于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和审批,直接申领排污许可证;投入运行(含调试,下同)后,免于开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监测和编制验收报告、以及建设项目施工期和竣工验收相关信息公示,通过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增补记录相关信息并公开;办理“一次审批”时可优化简化排污许可证办理,发生变动时分类办理相关手续,将变动内容纳入排污许可证。具体如下:

试点单位在建设项目开工建设前,通过上海“一网通办”提交排污许可“一次审批”申请,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规性负责。申请材料包括:

企业提交申请材料

Part.3

试点退出

审批部门在排污许可证核发审查和日常监督管理中发现试点单位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终止正在办理的“一次审批”申请,且一年内不再受理该单位申请:

1.申请材料弄虚作假或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

2.连续两次提交的申请内容不满足试点条件的;

3.多次申请的同类项目合并后应编制环评报告书的;

4.试点项目未按照排污许可证或排污信息清单严格落实施工期和运营期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等情形的。

《指南》明确了办理依据、办理机构和办理流程等内容,此次参与试点的企业可享受免于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和审批、免于实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优化排污许可证办理等“两免一优”便利政策。

“一证审批”试点工作是浦东新区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化环评与排污许可制度衔接,加强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的重要举措,旨在通过制度创新提高行政审批效率、降低企业办事成本,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产业高质量发展。浦东新区生态环境局将积极稳妥推进“一证审批”改革试点工作,符合试点条件的企业也可在充分了解环评和排污许可“两证合一”政策的基础上积极参与,享受改革红利。

信息来源:浦东新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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