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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天10点起,又能抢券啦!

转自:上海黄浦 2025-08-13 22:52:11

叮咚!您的夏日旅游福利已至,8000万元的旅游消费券即将发放!下半年“乐游上海”旅游消费券将从8月15号(本周五)起至年底,在银联云闪付、支付宝、微信三家平台开启领券通道,报名不限制用户手机定位信息。数量有限,先到先得,领完即止!

竭诚欢迎广大游客来上海、住上海、游上海,观文博、看美展、赏好剧、听歌会、来海考、享美育、逛景区。

2025“乐游上海”旅游消费券

领券攻略抢先看→

01

发放对象

境内外来沪游客和本市居民。

02

时间安排

从8月15号(本周五)起至年底,每周五、六、日的10:00-24:00开放领券时段,先到先得,领完即止。领取到的消费券当即生效,可进行核销。欢迎广大消费者在8月15号到17号这三天时间里积极参与第一周的领券活动。

03

券面规则

本次发放的旅游消费券分为“住宿类”和“游览类”两大类。其中,住宿类消费券主要适用于宾馆酒店住宿,游览类消费券主要适用于部分A级旅游景区(点)、黄浦江游览、苏州河游览、观光巴士等游览产品。 此外,下半年“乐游上海”旅游消费券还支持更多“住宿+”和“游览+”复合型产品,包括住宿+休闲娱乐、健康养生、茶点茶饮,游览+时尚旅拍、景区演艺、文创商品等。

住宿类券面规则:满300元减90、满500元减150(乡村民宿券)、满600元减180、满900元减270、满1200元减360。

游览类券面规则:满100元减50、满150元减75。

住宿券品类中,满500元减150的“乡村民宿券”仅支持线上预定使用,不可用于除指定的“乡村民宿”商户以外的其他住宿商户。其他四档住宿券也不可用于“乡村民宿”商户。

04

领取入口

活动开始后,消费者可分别登录银联云闪付、支付宝、微信的APP或小程序进行参与。

银联云闪付:云闪付APP“本地精彩”专区点击“乐游上海”活动入口,或云闪付APP首页搜索“乐游上海”,进入活动页面。

支付宝:支付宝APP首页搜索“乐游上海”,点击对应活动入口;或支付宝APP打开「出行」-「出去玩」,点击「出去玩」页面中间活动入口;或支付宝App打开「出行」-「酒店」首页,进入活动页面。

微信:微信APP搜索“乐游上海旅游消费券”,或微信APP扫一扫活动二维码,进入“乐游上海旅游消费券”微信小程序。

领券按消费者身份证件号维度限制。每周五、六、日的10:00-24:00,消费者可以在上述入口分别领券。一个自然月内,每位消费者在每个发券平台至多可领取住宿券和游览券各1张(其中,银联云闪付的住宿券和游览券分为线上券和线下券,可分别领取、分开计算额度),即每位消费者每月可领取的旅游消费券上限为8张。如遇周六或周日正好为新的自然月的起始日,则仍视其在上一个自然月的周期内,合并计算于上月的领取额度。

05

使用规则

(一)消费券使用场景

1. 银联平台领取的消费券

银联平台的消费券分为在线预订支付类(线上券)和门店柜台支付类(线下券),两类券适用场景不同,互不通用

(1)在线预订支付类:消费者通过携程、美团、飞猪、去哪儿、同程、抖音、东方购物、看东方、中旅旅行、途牛等在线旅游平台,以及相关酒店集团、A级旅游景区(点)、黄浦江游览、苏州河游览、观光巴士等企业的APP或小程序预订参与活动商户的产品,在支付页面选择银联支付/云闪付支付,使用消费券享受满减抵扣优惠。

(2)门店柜台支付类:消费者在参与活动的商户(详见银联平台公布的商户名单)现场柜台结账时出示云闪付APP付款码支付,使用消费券享受满减抵扣优惠。

2.支付宝、微信平台领取的消费券

仅限在线预订平台使用,消费者通过携程、美团、飞猪、去哪儿、同程等在线旅游平台,以及相关酒店集团、A级旅游景区(点)、黄浦江游览、苏州河游览、观光巴士等企业的APP或小程序预订参与活动商户的产品,在支付页面选择支付宝或微信支付,使用消费券享受满减抵扣优惠。

(二)消费券适用范围

1.住宿券适用于上海地区酒店住宿。游览券适用于上海地区部分A级旅游景区(点)、黄浦江游览、苏州河游览、观光巴士等产品。另外,两大类消费券还适用于部分复合型产品,如酒店+休闲娱乐、健康养生、茶点茶饮,游览+时尚旅拍、景区演艺、文创商品等。单笔订单只能使用一张消费券

2.消费券仅限本人使用,禁止转售。消费券不可用于充值或购买储值卡、团购券等套利行为;不可用于购买不含住宿或游览的实物产品、跨品类合并支付的抵扣等。

(三)消费券使用有效期、预订最迟日期

每张消费券的有效期为7天,从领到券日起计算,最晚可在下个星期同一日的前一晚24:00前核销使用(即本周五领取的消费券,可在下周四晚24:00前使用),逾期未使用自动作废。考虑到资金管理的需要,另行对使用消费券抵扣购买的旅游产品规定最晚的预订/出行日期,并向消费者进行说明。请消费者关注相关平台提示,早安排早预订早享优惠。

06

退改规则

(一)消费券已过有效期或在消费券有效期的最后一天发生退单,此时不返还消费券。

(二)消费者通过在线旅游平台抵扣消费券的订单,其退改规则与在线旅游平台上展示的产品退改规则一致。消费券有效期内,使用券的订单发生全额退款时,该张消费券将返还到消费者对应支付账户中,退款后返还的消费券有效期不变。如消费券有效期内,订单部分退款,该张消费券的后续权益处理与该券发放平台的同类权益处理规则一致。

(三)门店柜面支付享受优惠的交易,如发生退款、撤销等反向交易,退款金额扣除享受的优惠金额后退回至消费者原支付渠道。如部分退款发生时,将不予退回消费券;如全额退款、撤销反向交易发生时消费券仍在有效期内,系统将在发起退款后1个自然日内退还已使用的消费券,消费者可在票券中心查看,并可在有效期内再次使用;但如在退还期间消费券超出使用有效期的,将不予退回消费券。

主办方倡导消费者珍惜获得的消费券权益,合理规划自己的出游安排,尽量减少订单退改的发生。

07

参与活动商户

活动开始后,消费者可以在银联云闪付、支付宝、微信三家消费券发放平台的APP或小程序,以及携程、美团、飞猪、去哪儿、同程等在线旅游平台的APP或小程序,查看参与活动商户名单。后续参与的预订平台及商户名单将持续更新,请关注每轮用户报名前正式公布的可用商户名单。

2025“乐游上海”旅游消费券活动

用户领券Q&A

Q1:哪些人可以申领旅游消费券?

A:旅游消费券面向以上海为旅游目的地的外埠游客及上海本地居民,领券时不限制用户手机定位信息。

Q2:是否只能在一个平台领券?

A:消费者可以在银联云闪付、支付宝、微信三个平台分别领券。

Q3:住宿券和游览券可以同时使用吗?

A:单笔订单仅限使用一张消费券,不可叠加。

Q4:消费券能否与其他优惠叠加使用?

A:可以叠加。消费券可与参加活动商家的优惠叠加使用,以实际消费额享受对应的满减抵扣优惠。

Q5:消费券是否适用于上海所有的酒店和景区?

A:仅限参与活动的商户。商户名单将在银联云闪付、支付宝、微信以及携程、美团、飞猪、去哪儿、同程、抖音、东方购物、看东方、中旅旅行、春秋旅游、途牛等平台公布,请关注平台发布的商户信息。

Q6:酒店内的餐饮、娱乐项目能用住宿券吗?

A:单独消费酒店内的餐饮、娱乐项目时,不可使用消费券;需与酒店住宿一同使用。

Q7:景区内的餐饮、纪念品、娱乐项目能用游览券吗?

A:需与景区门票、游览票一同使用,且仅限指定产品可用,详见各平台的清单或标签。

Q8:旅游消费券核销是否限制用户手机定位信息在上海?

A:消费者通过线上旅游平台预订参与活动商户的住宿类或游览类产品时,旅游消费券核销不限制用户手机定位信息。消费者通过线下门店柜台核销消费券时,限制用户手机定位信息必须在上海。

Q9:消费券可以转赠或转售吗?

A:不可以。消费券仅限本人使用,绑定实名账户,禁止转售。

Q10:每月领取的8张消费券上限是如何计算的?

A:在每个发券平台的两大类(住宿、游览)消费券中,至多各领取1张。其中,银联云闪付两类票券对应的线上券和线下券可分别领取,即每个月可通过支付宝与微信两个平台领取到住宿券和游览券各两张,以及银联云闪付平台的线上券与线下券共四张。

Q11:若周五抢到消费券,周六或周日为下月1日的话,是否还可以再次领取同一类的消费券?

A:不可以,如遇周六或周日正好为新的自然月的起始日,则仍视为在上一个自然月的周期内,合并计算于上月领取额度。例如,消费者在2025年10月31日(周五)通过某一平台领取到了住宿券或游览券,那11月1日(周六)和11月2日(周日)无法在同一平台领取相同类型的消费券。

Q12:消费券是否可以跨平台支付使用?

A:在每个平台领取到的消费券不能跨平台支付使用。例如,在支付宝领取的消费券只能通过支付宝付账结算,不能通过微信、银联云闪付付账结算。

Q13:每个平台参与活动的商户是否相同?

A:不一定相同,请以各平台实际公布的商户名单为准。

Q14:参与活动的商户在预订平台上是否有明确标识?

A:消费者可以通过两种方式识别预订平台上参与活动的商户:一是通过平台对参与活动商户设置的活动标签;二是通过点击进入活动专题页面,查询参与活动的商户名单。

Q15:消费券核销时没有成功,可能是什么原因?

A:可能有这样几个原因:一是商户未报名参加消费券活动,不在参与活动的名单中,或商户已申请退出活动。二是消费券状态问题,如消费券已被使用或已过期失效。三是订单不符合规则,如订单金额未达到券面满减门槛,订单包含不可用商品,预订的离店/出行日期超出最迟期限等。四是参与活动的商户均不接受远程视频核销、二维码截图截屏核销等违反活动规则的情形。

Q16:使用旅游消费券抵扣支付的订单,是否可以开具发票?

A:使用旅游消费券进行抵扣支付的订单,消费者可以要求商家按规开具发票,其中发票的金额为该笔订单中用户自行支付的部分,消费券对应的金额不计入发票金额。

Q17:若同时持有前后两月的同一品类的消费券,能否叠加使用?

A:一笔订单在支付时只能使用一张消费券。在同一个发券平台,若消费者同时持有前后两月的同一品类的旅游消费券(如在9月5日领到了住宿券,同时8月30日领到的住宿券还在有效期内且未使用),则在订单达到满减条件时,消费者可自由选择使用其中一张消费券。

编辑 / 刘韫文

来源 / 乐游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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