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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好处费”迷了心窍!帮人代买彩票被判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转自:上海松江 2025-08-11 20:02:12

自称身在境外的陌生好友请求购买彩票,还约定在公厕交接,李某虽有所疑虑,但还是照办。松江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对李某提起公诉。松江区人民法院日前依法判决李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2024年11月,李某收到昵称为“风平浪静”的陌生好友申请,对方自称在国外做金融业务,过两天需要李某帮忙做点事,事成后予以答谢。李某询问“风平浪静”是如何获得自己个人信息的,对方却让李某不要多问,并表明是通过非正规渠道获得的。面对如此直截了当的回答,李某猜到对方从事的肯定不是正经行当,但因贪图小利并未细究。

12月底,“风平浪静”联系李某,要李某当天到上海跑腿代买彩票,路费、住宿费都会报销,同时会给予千余元“好处费”,李某取到彩票后到指定的公共厕所与“风平浪静”安排的人员交接,届时敲一下厕所门板,如果对面传来咳嗽声,李某就可以把买到的彩票交给对方。就这样,李某分别花5万元和9万元购买彩票。

今年1月,李某被抓获归案。到案后,李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所作所为。见对方的要求如此反常,李某已经明白用于购买彩票的钱款必定来路不正。但他仍心存侥幸,认为自己并没有参与实施诈骗,万一东窗事发只要把“好处费”退还即可。

经审查,李某为牟取非法利益,明知上家用于购买彩票的资金属于犯罪所得,仍帮助对方予以转移、掩饰、隐瞒犯罪资金及其收益的来源性质,情节严重。

对于其他涉案人员,检察机关也没有轻纵。从李某处领取彩票后兑奖的“接头人”张某明知从李某处领取的彩票系犯罪所得,仍帮忙兑得16万余元并帮助他人转移涉案钱款至他处,其行为已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7月15日,区检察院对张某提起公诉。7月25日,区法院依法判决张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未退出的违法所得,继续予以追缴。

洗钱犯罪不仅破坏金融管理秩序,还为贪污受贿、电信诈骗、非法集资、涉黑犯罪等上游犯罪提供资金“漂白”渠道,严重危害社会经济安全。近年来,洗钱行为正日益隐蔽化、复杂化,彩票中奖、房产交易、赌场洗钱、发票虚开、刷单兼职,都可能成为洗钱犯罪的“温床”。天上不会掉馅饼,检察官提醒,避免因贪图小利而触碰法律红线,切实增强法律意识,共同筑牢反洗钱的人民防线。


■记者 陈菲茜 通讯员 潘颖 文 网络图

■文字编辑 王红霞

■栏目责编 桂可欣 ■栏目主编 叶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