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税小微,你好!最近我们公司想要申请从小规模纳税人转为一般纳税人,请问应该怎么操作呢?
您好,您这种情况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季度中间转为一般纳税人,可以在电子税务局【综合信息报告】模块进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下面跟我一起来看一下吧!
第一步:
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资格信息报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
第二步:
点击进入模块后,继续办理,开始填写表格。
(注:申请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可选择当月或次月生效。)
第三步:
点击“确定”后,系统将跳转提示信息:“纳税人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需按适用税率办理纳税申报,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您是否继续办理?”。
继续点击“确定”,完成登记。
我知道了。那相关的税(费)种认定还需要联系税务管理员进行变更吗?
目前,电子税务局已经支持小规模纳税人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税(费)种的自动变更。除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等暂不支持自动变更的税种外,企业无需联系税务管理员进行税(费)种认定的变更。
小规模纳税人可以自主选择按月或按季申报,成为一般纳税人后需按月申报。一般纳税人登记成功后,系统将自动触发税(费)种认定信息的变更,终止原纳税期限为“季”的认定信息至一般纳税人登记生效日期所在季度的季末,并新增纳税期限按“月”的税(费)种认定信息。
案例
以某小规模纳税人于2025年2月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为例:
选择生效日期为次月生效,则一般纳税人有效期起为2025年3月1日,按季申报的增值税及附加税费认定信息终止至2025年3月31日,系统将自动新增自2025年4月1日开始的按月申报的税(费)种认定信息。系统将在一般纳税人登记成功页面弹出税(费)种认定自动变更的提示信息。
税(费)种认定信息自动变更完成后,电子税务局首页办税桌面的【提示提醒】中将产生一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自动变更税(费)种认定”的提示消息。可在提示信息中点击【查看详情】,查看自动变更税(费)种认定信息的详情和自动变更结果。
我明白了!谢谢申税小微,那我这些基础工作做好之后,应该如何申报呢?
若在季度中间由小规模纳税人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在正常申报期时应将申报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是小规模纳税人属期的申报,一部分是一般纳税人属期的申报。
案例
某公司原为按季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随着经营规模扩大,于3月份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3月1日生效,在4月份申报期时,该公司应办理两项申报业务:
一是办理3月税款所属期的一般纳税人申报;
二是办理1-3月份(一季度)税款所属期的小规模纳税人申报。
好的,谢谢!那我现在就去电子税务局进行操作。
友情提醒您,一般情况下,小规模纳税人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小规模纳税人时期取得的专票不可以抵扣进项税额。但纳税人自办理税务登记至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期间,未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未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简易计算应纳税额申报缴纳增值税的,其在此期间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可以在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抵扣进项税额。
谢谢申税小微,我了解清楚了!
END
供稿:姜宁宁 孙侯佳
制作:沈香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