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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团伙“开挂”抢博物馆门票 “配套讲解”翻倍牟利获刑

转自:上海静安 2025-08-07 15:38:17

如今,不少人都会守着博物馆、演唱会等票务的放票时间,第一时间点击抢票,但门票却总是“秒光”。有人觉得是自己手速还不够快,殊不知,这背后竟还藏着其他原因。近日,静安区人民检察院就办理了这样一起案件,抢票团伙利用技术手段侵入某博物馆购票系统,抢票后高价出售。

检察机关介绍,该博物馆的门票在一放票的时候,就会被抢购一空,但是第三方网络平台上,却还有关于该博物馆的门票售卖的情况存在。但博物馆并没有和这些第三方网络平台对于网络平台售卖门票达成过合作。

该博物馆售价最高的门票是成人票,30元一张。第三方平台上,某旅行社通过捆绑“讲解服务”的方式,将票价炒至200到300元不等,溢价高达7到10倍。

这一异常情况引起了博物馆方的警觉并报警。警方循线追踪,很快抓获了以金某某为首的犯罪团伙。经审讯,该团伙交代了利用抢票软件非法抢购博物馆门票并倒卖牟利的犯罪事实。

静安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检察官助理许文杰介绍:“在博物馆还未到放票时间的时候,就提前进入到购票程序的界面,去进行购票人信息的填入。与此同时,普通游客还不能进入到这些页面 等到放票时间一到,金某某就可以直接去进行门票的购买,而普通游客就还在信息的填入,导致其他普通游客没有办法成功抢到门票,所以不得不高价向黄牛购买门票。”

金某某还大量招募所谓的“抢手”,与旅行社的联系也更加密切。

静安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检察官助理许文杰指出:“仅2024年暑假十一期间,该团伙抢购该博物馆的门票结算量达到了8000多张,获利20余万元。”

经静安检察院提起公诉。该案近日在静安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

静安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杨柳指出:“两名被告人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非法获取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数据。因为他们的获利金额达到了20余万元,情节属于特别严重,构成了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依法予以严惩。”

最终,法院做出一审宣判,被告人金某某犯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七个月;从犯兰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

静安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杨柳表示,“抢手”的行为从犯罪情节上来说,可能还达不到刑事处罚,但是参与了整个犯罪事实,起到了一定作用。尽管不会受到刑事处罚,但会受到相应的治安处理,他们的行为一方面是帮助了犯罪,另一方面是对整个社会造成了一定的危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