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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动植物检疫类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转自:上海海关 2025-08-06 18:26:13

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动植物检疫类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168号

根据工作实际,海关总署决定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动植物检疫类规范性文件,具体文件目录见附件1、2。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附件:

  1.废止的动植物检疫类规范性文件目录.xlsx

  2.宣布失效的动植物检疫类规范性文件目录.xlsx

海关总署

2025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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