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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数字法院建设是司法领域实现全面数字赋能、全程预警监测、保障适法统一、提升司法质效的一场重塑性变革。2023年以来,上海法院以场景建设、数字建模为重点,大力推进数字法院建设,开创审判工作现代化建设新局面。《上海数字法院》专栏持续关注数字法院建设,讲述我们如何通过数字改革向“数据”要质量、向“技术”要效率、全方位赋能人民法院工作的故事。
“依法带娃”时代,
家庭教育从“家事”上升为“国事”。
如何通过数字技术加持,
让家庭教育指导制度从“纸面令”
落地成“行动温暖”,
确保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取得实效?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虹口区人民法院)以上海数字法院建设为契机,创新打造数字化解决方案,通过数据协同、智能预警、线上学习等方式,推动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从“个案办理”向“全程治理”升级。
缘起:一份指导令背后的司法温度
“从有记忆的时候,我就不知道爸爸的模样……”一起民事案件的庭审现场,一段来自未成年人小军的录像独白让人动容。这位刚满12周岁的小男孩,在出生几个月时,遭遇父母离婚,之后父亲从未看望、联系过他。
2024年4月,小军向法院起诉,要求父亲履行探望义务。父亲却在法庭上表示,自己没有相关责任,不同意探望儿子。
探望权是法律赋予父母的权利,也是父母应当履行的义务。法院依法对孩子父亲予以训诫,当庭向其送达《家庭教育指导令》,责令其今后定期探望小军,并接受六个月的家庭教育指导。
此后,在法院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父亲每月至少一次对儿子进行探望,或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与孩子保持联系。同时,虹口区人民法院积极延伸审判职能,通过与虹口区妇联跨部门协同合作,委托第三方机构为当事人提供每月两次、合计12次的线上线下家庭教育指导,确保这名父亲按时保质完成了家庭教育指导令规定的课程。
一年后,时任虹口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法官曹艳梅对这对父子进行了回访。父亲已逐步实现自主探望,父子情感得以修复,孩子的成绩稳中有升。
司法的正义与温暖仍在延续,但个案引发了曹艳梅对类案治理的思考。她在梳理中发现,家庭教育指导制度的切实落地还存在问题,如法律虽然已经明确规定了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情形和范围,但实际适用尚未完全普及;又如,家庭教育指导令的执行还需要妇联等相关职能部门联动协作,仅仅依靠人民法院的力量显得“势单力薄”,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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赋能:数字法院建设破解家庭教育指导令执行痛点
当家庭教育指导令的执行遇上如火如荼的数字法院建设,能碰撞出怎样的火花?
虹口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法官们在讨论中产生一个想法,能否以应用场景为载体,搭建数据协同共享平台,借助虹口区妇联、虹口区学校家庭教育研究与指导中心等力量,实现在涉少家事案件中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部门联动与社会治理?
在与相关职能单位初步沟通后,各方很快就协同合作形成保护未成年人的家庭教育合力,达成共识。
据此,虹口区人民法院申报并建设了上海法院“涉未成年人离婚案件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提示预警”和“涉少家事案件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部门联动与社会治理”两个应用场景。
前者以“离婚纠纷”案件数据为基础建立起数字模型,结合关键词分析,挖掘涉未成年人离婚案件中家庭教育指导缺位的情况,实时提醒法官及时制发家庭教育指导令。
后者则通过识别案件信息,及时将作出家庭教育指导令的案件推送给妇联等相关职能部门,提醒相关部门及时介入、开展指导,帮助未成年人再造和谐家庭氛围。
“一内一外”两个应用场景将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监管要求落到实处,助力常态化、制度化的家庭教育指导机制取得实效,促进家庭教育信息的共享,确保各方力量及时跟进,及时介入到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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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广:“为爱而学”织密守护网
随着两个场景的推广应用,场景模型先后向虹口区妇联、虹口区学校家庭教育研究与指导中心推送了数十件需要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的案件信息。截止目前,虹口区妇联已通过线下教育方式,开展了50次家庭教育指导;虹口区学校家庭教育研究与指导中心则在探索提供线上家庭教育指导。
令人欣喜的是,2025年5月,虹口区人民法院与虹口区学校家庭教育研究与指导中心联建的“为爱而学”家庭教育学习平台也正式上线。
依托数字法院应用场景建设,收到法院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的当事人,都可以成为该平台的服务对象,服务内容包括提供知识讲座、亲子关系辅导、心理疏导、行为矫正等针对性线上课程。为了更好地监督家庭教育指导令的落实情况,人民法院被设置为校级管理员。这是人民法院与教育部门积极探索创新数字赋能、深化合作的重要成果,是协力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生动实践。
家庭是孩子的第一所学校,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下一步,上海法院将探索实现全市范围内涉少案件家庭教育指导令的适时化、自动化推送,规范、科学、有效地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最大限度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真正让“依法带娃”成为家长必修课。
本期作者
曹艳梅
时任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现任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与家事案件综合审判庭法官
本期作者
吴静文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法官
本期作者
郁 玥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政治部司法行政人员
来源|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
高院供稿部门:未成年人与家事案件综合审判庭、审判管理办公室
文字:曹艳梅、吴静文、郁玥
责任编辑:姜叶萌、曲宇迪、李慧馨
编辑:孙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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