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为庆祝学校更名为“上海财经大学”40周年这一里程碑时刻,档案馆(校史馆)/博物馆特推出“更名40年”系列专栏,其中“校史上的今天”专栏旨在回顾学校踔厉奋发、追求卓越历程中的重要时刻和突出成就,携手广大师生校友一同追溯往昔,展望未来,激发每一位上财人的归属感与自豪感,激励我们在新的征程上续写辉煌篇章。
1994年8月1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通知:经研究,批准上海财经大学进行自行审定博士生指导教师的试点工作。
1981年,我国开始进行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审核和博士生导师的遴选工作,审定博导需经过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核,由国务院批准。至11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公布了首批博士生指导教师名单,共计1196人。从1981年至1993年,经前后五批审核,全国批准博士生指导教师共8043名,我校共14位:1981年会计学博导娄尔行(第一批);1984年中外经济学说史博导胡寄窗、概率论和数理统计博导张尧庭(第二批);1986年财政学博导席克正、统计学博导郑德如、会计学博导徐政旦(第三批);1990年会计学博导王松年、工业经济博导杨公朴(第四批);1993年中外经济思想史博导谈敏、财政学博导杨君昌、企业管理博导颜光华、会计学博导汤云为、会计学博导张为国、统计学博导施锡铨(第五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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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年、1994年,先后两次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部分单位进行自行审定博士生指导教师试点工作。1995年起,改革博士生指导教师审核办法,申请招收培养博士生的指导教师不再单独提交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批,逐步实行由博士学位授予单位依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国家教委的有关规定,在审定所属各博士点招收培养博士生计划的同时遴选确定博士生的指导教师的办法。1999年3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下发《关于选聘博士生指导教师工作的几点原则意见》,全面下放博士生导师审批权,由学位授予单位自行遴选和确定招收培养博士研究生的指导教师。
来源|档案馆(校史馆)/博物馆
编辑 | 烟文雪 校对|依子贺
审核|曹东勃 施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