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被投资企业应当在董事会或股东会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与股权变动事项相关的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会议纪要等资料。
被投资企业具体如何操作呢?跟着小编一起,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五步走”完成股权变动事项报告吧!
操 作 步 骤
1
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点击【单位办税】。
2
点击【扣缴申报】-【优惠备案与信息报送】-【股权转让资料报送】进入报送模块。
3
点击【添加】,在下拉菜单中选择【被投资企业申报股权变动事项】。
4
按照实际情况填写【股东(大)会或董事会作出同意股权变动的时间】、【拥有规定资产的企业转让时净资产公允价值】(被投资企业拥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房地产企业未销售房产、知识产权、探矿权、采矿权、股权等资产的净资产公允价值)、【转让时企业账面净资产金额】等。
5
上传“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会议纪要”、“财务报表”等资料。点击【报送】,提交所填写的信息。已报送的信息也可以在修改后重新报送。
以上操作,您学会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