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利用伪造转账记录行骗的案件屡屡发生,然而在这些案件中,沈某的诈骗手段显得尤为令人咋舌,他凭借精心编织的谎言,将在酒吧工作的张先生骗得团团转,最终落入法网。
2024年12月,负债累累的沈某在社交场合邂逅了在某酒吧工作的张先生。彼时的沈某,满心都是如何摆脱债务的泥沼,一个邪恶的计划在他心中悄然滋生。为了获取张先生的信任,他摇身一变,成了“某医院资深骨科医生”,还煞有介事地编造出一系列关于医院工作的细节,将自己包装成一个事业有成、收入颇丰的“精英人士”。
凭借着这身伪装的“精英人设”,沈某很快便赢得了张先生的好感。张先生看着眼前这位谈吐不凡、气质儒雅的“医生”,心中满是敬意与信任,丝毫没有察觉到危险正一步步逼近。
取得张先生的信任后,沈某的诈骗大戏正式拉开帷幕。他故作神秘地告诉张先生,自己打算预订酒吧的卡座,邀请朋友来狂欢。为了营造出自己高消费能力的假象,沈某精心制作了两张伪造的银行转账截图,上面清晰地显示着4万元的转账记录。他将截图发送给张先生,信誓旦旦地说钱已经转过去了。张先生看着截图,心中的疑虑瞬间消散,对沈某的信任又多了几分。
然而,这仅仅是沈某诈骗计划的第一步。没过几天,沈某又编造了一个新的谎言。他一脸焦急地对张先生说,自己在某大酒店预订了2桌豪华餐食,原本打算宴请重要客户,可临时出了点急事,实在无法赴约。他恳求张先生能先行垫付2.3万余元的餐费,还承诺事后一定会尽快归还。张先生心地善良,又出于对沈某的信任,没有多想便通过微信扫码完成了支付。
可张先生万万没想到,钱款刚一到酒店账户,沈某就迫不及待地联系酒店经理,以“取消订餐”为由,要求将钱款退至自己的个人账户。酒店经理起初有些犹豫,但沈某巧舌如簧,编造各种理由说服了经理。就这样,2.3万余元轻松地落入了沈某的口袋。
贪得无厌的沈某并没有就此收手。12月26日,他又心生一计,以饭费需“凑整转账”为由,再次向张先生伸手。张先生虽然心中有些疑惑,但碍于情面,还是又给了沈某3030元。
在短短几天内,沈某就像一个贪婪的吸血鬼,累计诈骗了张先生26970元。这些赃款一到手,就被他挥霍一空,一部分用于个人消费,满足自己的虚荣心;另一部分则用来偿还债务,妄图掩盖自己的罪行。
直到有一天,张先生发现所谓的“转账”迟迟未到账,心中涌起一股不祥的预感。他开始仔细回想与沈某交往的点点滴滴,越想越觉得不对劲。经过一番调查,张先生终于如梦初醒,意识到自己被骗了,于是毫不犹豫地报了警。沈某的诈骗行径被彻底揭露。
2025年3月17日,这起诈骗案被移送至黄浦区检察院审查起诉。经过深入调查,检察官发现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经构成了诈骗罪。不过,鉴于沈某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态度诚恳,还自愿认罪认罚,并且他的家属积极代为赔偿了被害人的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根据法律规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最终,黄浦区法院判处被告人沈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黄浦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王张辉:在数字经济时代,诈骗手法不断翻新,但万变不离其宗。只要牢记“不轻信、不转账、多核实”的原则,就能有效避免上当受骗。如遇类似情况,应及时保存证据并向公安机关报案。
记者 / 邹嘉
编辑 / 孙冲
图片 / 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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