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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冰记:一个执行法官的“造船”笔记

转自:浦江天平 2025-06-06 10:54:38

编者按

执行路上,法治铿锵前行。

为让生效判决落地有声,成为“真金白银”的过程更可感可触,即日起推出“执行札记”专栏,邀请一线执行法官讲述办案故事,分享破解执行难题的智慧与坚守。在这里,你将看到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的初心在一次次查人找物、一场场执行攻坚中淬炼成金。

让我们共同见证法院执行人如何以脚步丈量责任,用担当兑现承诺,奋力打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

开局:初遇“冰山”

“杨法官,我们是国内首家船舶综合科技类上市公司,我们拥有从设计到制造的船舶制造全产业链。之前因为全球造船行业周期影响,资金周转困难。当前全球造船业复苏,订单充足!现在我们已经在积极引进战略投资方,力争通过破产重整程序让企业获得重生,请法院一定要救救我们公司。”

作为一名执行法官,在日常接待中,被执行人请求法院给予一定的债务履行宽限期是常态,但还从未见到过如此急切的眼神。法定代表人与财务部门负责人还随身带来了两摞厚厚的公司材料,内容涉及公司概况,与战略投资人沟通的基本情况,还有后续的重整方案,更有数量较多的海外船舶订单。

这起案件的被执行人因为造船行业的周期性原因,导致现金流受到影响,无法按期偿还贷款利息,被银行诉至法院,判决生效后,因各被执行人均未能履行,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的当事人既涉及作为主债务人的上市公司,也包括作为担保人的上市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公司业务范围包括船海工程、防务设备、新能源等领域,还持有行业内稀缺的特殊牌照,子公司及参股公司众多,而对外涉及金融机构的债务金额也颇高。

这是一艘在航程中遇到了“冰山”的大型“船舶”,可因为没有足够的燃料,仅靠自己,航船已经无法掉头,再往前就是万丈深渊。

抛锚:避免撞击

撞击冰山后的现场必定是一片狼藉,适时抛锚才能避免事故的发生。

对于债权人而言,被执行人名下有抵押的不动产,又有生效裁判文书作为执行依据,因此其要求法院启动强制执行程序于法有据。

申请执行人的态度十分坚决:尽快推动被执行人名下位于外地的抵押厂房与设备的网络拍卖程序。

而另一边,被执行人多次向法院陈述,因为提供抵押不动产担保的是上市公司的子公司,目前手上有大量的在建船舶订单,如果法院拍卖了相关的抵押厂房与设备,不仅无法完成已有的订单,而且若作为上市公司的核心资产被司法处置,可能导致战略投资者引进计划搁浅,破产重整大概率将以失败而告终。

最终导致的结果可能不仅仅是企业生命的终结,更有上市公司退市给成千上万的股票投资者带来的天量损失,这将会影响多少家庭!

面对这样的案件,法律不仅仅是代表公平正义的锤子,还可以化作精准施治的手术刀。而在动手术之前,唯有查明“病因”,方能对症施策

于是我们立即赶往案件抵押物所在地,也就是被执行人全资控股子公司的生产基地现场调查、了解情况。我们看到:运行中的万吨液压设备、拿着七折工资仍然在辛苦工作的上千名工人,10艘大型特种船舶的订单,已有4艘在建,且均为海外订单。这样一家生机勃勃的企业,如果厂房与设备被司法拍卖了,那么带给企业、工人乃至社会的损失是不可估量的。

尽管我们将现场的情况向申请执行人作了充分释明,但其仍然坚持要求法院立即启动对相关厂房与设备的拍卖程序。

案件的办理进入了僵持阶段,基于当前实际情况,我们慎重研判认为,和解是第一选项。

破冰:全力救援

如何消除申请执行人的疑虑,为被执行人的重整换取时间,是当务之急。

我再次约谈本案的被执行人,了解相关重整的进展以及债权的清偿方案。被执行人清楚地表明,重整草案中,由于抵押的债权属于本息全额清偿,因此即便进入破产重整程序,申请执行人的权益也不会受到任何影响。

为了全面了解案件的基本情况,我积极与负责办理破产案件的相关法院法官进行联系,就涉及本案被执行人的破产重整情况进行了当面沟通,从中了解到:被执行人作为民营船舶公司的头部上市公司,在特种船舶制造领域具有非常大的核心竞争力,其全资控股的子公司作为制造企业,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订单已经排到了后年,因此破产重整程序推进顺利,关于战略投资者引进计划正在稳步推进,成功的概率极高。

得知这些情况后,我马上又与申请执行人进行了谈话,先将被执行人提供的船舶订单,生产情况照片等证据向申请执行人出示,又把与破产案件法官的沟通情况作了充分说明,并建议其以债权人的身份向破产法院了解重整推进情况。

最后,对于申请执行人一直心心念念要求法院启动拍卖程序的财产情况进行了逐项梳理。申请执行人也承认,即便直接按照市场价,拍卖全部财产的钱款连本金都无法清偿;而一旦上拍,重整程序失败,股票退市,剩余的债权再无清偿的可能。两种选择的利弊显而易见。

此刻,我看到了申请执行人工作人员已经开始动摇的眼神,要求法院启动司法拍卖的态度明显没有那么坚决了。

起锚:解缆启航

就在与当事人谈话的第二天,我收到了申请执行人写来的暂缓执行申请书,申请执行人清楚地表示:“因被执行人均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工作,请求法院暂缓启动对被执行人名下抵押不动产的拍卖程序,同时也请求法院不要对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采取包括限制消费等相关强制措施。”

时间仅仅过了一天,申请执行人的委托代理人向法院提交了其与被执行人就两件执行案件达成的执行和解协议,至此这艘“航船”已经暂时避免了“撞船”的风险。

但本案的和解协议能否履行,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被执行人的重整方案能否顺利推进,也从根本上决定了本案能否最终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

尽管双方当事人已经和解,但我依然高度关注案件相关重整程序的进展,特别对于重整程序中涉及需要沟通协调的包括对担保人名下财产的解除查封等工作,都第一时间予以处理。

那一刻终于来到了。

就在上市公司发布公告后,我同时接到了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的电话,他们都欣喜地告诉我:“杨法官,我们重整成功了。”债权人全部本息均得到足额受偿,这个完美的句号终于画上了。

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专门给我发了一条短信:“法院不仅是国家的强制机关,更是救死扶伤的医院。”他由衷地感谢法院助力企业重获新生所付出的努力。

结案从来都不是终点,而是新航程的起点。这艘“航船”告诉我:执行工作就像手术台上的高超医术,既要用法律之刀精准剖开症结,更需以司法温度为生命创口缝合,在法理与情理的平衡中,让正义之术成为唤醒生机的良方。

“让无力者有力,让有力者前行。”也是我们执行法官的重要使命。虽然没能亲至现场,但我仿佛已经听到了债权人会议上热烈的掌声,他们让我明白:市场经济的航程不会永远风平浪静,但法治可以成为可靠的压舱石,让航行中的大船一直破浪前行。

本期作者

杨现正

上海金融法院

执行局法官

来源上海金融法院

高院供稿部门:执行局

文字:杨现正

漫画:徐秋雨

责任编辑:蒋梦娴

编辑:付欣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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