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人们遇到突发疾病或是意外伤害时,都会在第一时间呼叫120。但当遇到有些区域不在急救范围的情况时,患者家属可能就不得不找“黑救护车”帮忙。不久前,广东湛江的张先生为了把弥留之际的老人送回家,3公里的路程被“黑救护车”强收1800元。如此乘人之危而“狮子大开口”的宰客行为,再次把非急救医疗转运推上了风口浪尖。
非急救医疗转运服务是医疗急救的必要补充,随着院际患者转诊、骨科伤残患者出院、重症患者放弃治疗回家及常年卧床残障人士的出院、入院转运服务需求的增多,非急救医疗转运服务的重要性日益凸显。但公立医院因资源有限,通常无法提供这一服务,导致患者家属被迫选择“黑救护车”。湛江“黑救护车”事件折射出的,正是当前医疗资源配置的结构性失衡,当临终关怀、康复转院等刚性需求无法通过正规渠道满足,灰色市场便有了野蛮生长的土壤。
当前非急救转运尚未明确界定为医疗服务,导致大量机构通过“去医疗化”规避监管。经营者仅仅注册为运输公司却承接危重患者转运,途中突发状况时缺乏急救能力,直接威胁患者生命安全。更有部分民营医院为非法车辆提供“挂靠”伪合法外衣,形成灰色利益链。
要彻底解决非急救医疗转运的社会难题。首先要推动相关法律法规的健全,亟需出台全国性《非急救医疗转运服务管理办法》,从源头杜绝“去医疗化”乱象。其次要构建多元化供给体系,通过公开招标引入社会资本,建立分级收费制度和医保报销试点。同时推动公立医院闲置救护车错峰参与非急救服务,提升资源利用率。还要建立智能监管闭环,搭建全国统一调度平台,实时监控车辆定位、服务记录与收费明细,查处服务过程中的各种违规行为。
当非急救病人的转运过程成为商家眼中的“暴利机会”,这不仅是对个体生命的亵渎,更是对社会文明底线的挑战。规范非急救转运市场,既需要刚性制度划清红线,也需柔性政策疏通供给。唯有将“生命至上”原则贯穿于立法、监管与服务全链条,才能让每个需要转运的患者,都不再经受身体和精神的双重困扰。(胡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