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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铎金声,薪火传承!系列巡讲走进北京师范大学!

转自:浦江天平 2025-06-05 17:00:21

夏花盛开,恰是六月时。6月3日至4日,“上海法院实务专家组团式进高校系列巡讲·北京师范大学巡讲”活动火热举行,来自司法实务、法学理论等领域的法官、专家与高校师生们在北京师范大学共聚一堂,展开为期两天的“实务-学术”对话。

“上海法院实务专家组团式进高校系列巡讲·北京师范大学巡讲”活动现场

6月3日下午,巡讲活动在北京师范大学海淀校园正式启动。北京师范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康震出席活动并致辞。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王理秋介绍“上海法院实务专家组团式进高校系列巡讲”项目和巡讲专家。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梁迎修教授主持启动活动。

上海海事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一级高级法官汪彤,上海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副院长,一级高级法官黄祥青,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二级高级法官余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二级高级法官俞巍,作为实务专家参加本次巡讲活动。

王理秋、康震共同启动北京师范大学站巡讲活动

现场,王理秋、康震共同启动“上海法院实务专家组团式进高校・北京师范大学站巡讲”活动,进一步深度推进院校合作,共育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人才。

北京师范大学作为中国历史上第一所师范大学,始终秉持“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的校训精神,历经百余年的风雨洗礼,形成了深厚的文化底蕴和优良的学术传统。北京师范大学的法学学科在刑法、诉讼法、国际法等领域汇聚了一批顶尖的学者专家,法学院依托北京师范大学深厚的人文社科底蕴,坚持“德育英才,法行天下”的办学理念,培养了大批一流的法律实务人才和高端法学研究人才,成为法治人才培养的新高地,与法院共同承担起“为法治中国育人才”的历史使命。自2023年6月2日院校合作启动会后,上海法院与北京师范大学进行了更为深入的合作,聘任了10名教授为上海法院特聘教授,并在上海海事法院挂牌设立了“梁迎修教授工作站”,在学术交流、理论研究、实务研讨、人才培养、培训授课等方面开展深入联动。

启动活动后,4位实务专家分别聚焦各自深耕领域,为师生们带来了精彩纷呈、干货满满的授课。

汪彤

《涉外审判实践的发展、挑战与应对——以海事司法为视角》

上海海事法院

党组书记、院长,一级高级法官

汪彤现场授课

此次北京师范大学系列巡讲活动,由上海海事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一级高级法官汪彤领衔首讲。作为上海法院审判业务专家,汪彤海事审判经验丰富,学术成果丰硕。本场讲座由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梁迎修教授主持。

“由于全球贸易和航运市场高度一体化、海洋权益的多元化、海事规则国际化等特性,使得海事审判天然具有国际化的特质。”授课中,汪彤介绍了海事审判专业化机构布局概况,并阐述了涉外审判工作的功能定位。他结合具体的案例和事例,从积极行使海事司法管辖权、破解涉外案件程序难题、准确理解适用国际公约和国际惯例、促进生效裁判的跨域承认与执行、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介绍了上海海事审判近年来的创新机制和工作举措,分析了涉外海事审判的现实问题与破解路径,并展望了上海海事法院更高水平开展涉外海事审判工作的工作方向。

与谈环节中,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袁治杰教授,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国际法学教研中心廖诗评教授表示,汪彤院长的授课内容精彩全面,让人受益匪浅。海事海商案件涉外性强,上海海事法院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顺应国际航运业的发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在外国法的查明与适用、利用数字化新技术等方面不断创新,提升了我国海事司法的国际影响力和公信力。

黄祥青

《刑事案件审判思路与方法探讨》

上海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副院长,

一级高级法官

黄祥青现场授课

第二讲的主讲人是上海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副院长,一级高级法官黄祥青。黄祥青是首届全国审判业务专家和上海市优秀中青年法学家,深耕刑法领域数十载,理论研究成果丰硕。他结合丰富的具体案例,与在场师生一起探讨刑事案件审判思路与方法。本场讲座由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阴建峰教授主持。

“好的审判思路和合适的方法,是确保案件审理公正、高效和准确的重要保障。”黄祥青从事实认定、法律适用、裁判效果三个维度展开讲授,讲解了犯罪事实认定的证据标准和认定方法,提出构建完整闭合的证据链条是关键所在,要善用证据印证方法、犯罪事实推定方法。“适用法律实际是解释法律的艺术,唯有合理解释,才能正确应用”,黄祥青还深入讲解了刑法解释、适用的要点,阐释了罪质罪量要素一体评价方法,并结合具体案例讲授法律解释方法。“裁判效果应当将情理法融为一体,让人民群众真正从个案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与谈环节,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时延安教授,北京理工大学明德书院院长曾粤兴教授,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刑法学教研中心刘科教授表示,本次讲座理论与实务结合,让人耳目一新,充满逻辑魅力,是法官经验的一次理论提炼和精彩展示。讲授内容对刑事案件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的疑难问题给出了透彻的分析框架。未来要进一步深化刑法基本原则的实现、推定方法的规范运用、“三个效果”统一纳入刑法理论、逻辑规则的法律应用等问题研究。

余剑

《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的实践探索》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

党组书记、院长,二级高级法官

余剑现场授课

第三讲主讲人是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二级高级法官余剑。作为上海法院审判业务专家,余剑长期深耕刑事审判领域,审理了一批重大案件,司法实践经验丰富。本场讲座由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梁迎修教授主持。

“新形势下,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是坚持严格司法、确保刑事司法公正的现实需要,是满足人民群众司法公正获得感的必然要求”。余剑围绕“什么是以审判为中心的要求?”“为什么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如何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三个核心命题,结合司法实践中的典型案例,阐释了实务探索和思考。“以审判为中心,既是一种理念,也是一种原则”,余剑还重点从优化司法职权配置、保障诉讼权利、数字改革赋能三个维度,讲授了以审判为中心的具体实施路径。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诉讼法学教研中心王超教授,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诉讼法学教研中心主任郭翔副教授,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经济法学与环境资源法学教研中心严厚福副教授在与谈中表示,余剑院长的讲授抽象理论与司法案例相结合、一般规则与具体实践相结合,系统精炼地回答了以审判为中心的核心问题,对学生学习、理论研究具有深刻的启迪意义。未来探索中要进一步结合本土实践和司法环境,坚持公检法共同努力,以改革创新精神,深化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技术,构建符合国情实际的诉讼制度。

俞巍

《法院中的破产法——破产审判实践的逻辑与探索》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党组成员、副院长,二级高级法官

俞巍现场授课

第四讲主讲人是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二级高级法官俞巍。俞巍是上海法院审判业务专家,具有三级法院工作经历,在法学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数十篇。本场讲座由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贺丹教授主持。

“破产法体现了发展进程中的底线思维,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框架中必不可少的基础组成部分。”俞巍介绍了破产法的属性和面向,并从主导破产程序、维护破产财产最大化、保障破产程序参与人权利、裁断争议、落实与协调相关政策等方面解读了破产法院的职能。俞巍结合多个具体案例,从处置化解重大风险、加快清理“僵尸企业”、优化营商环境三个角度,阐述了破产审判在宏观背景下的司法任务。俞巍认为,破产审判理念的现代化,要始终以“公正与效率”为主题,以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为导向,树立破产保护理念,形成法院内外整体协同格局。

与谈中,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袁治杰教授,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刑法学教研中心郭理蓉教授表示,俞巍副院长的授课兼具了知识性与启发性,不仅系统梳理了破产法律制度的发展沿革,总结了法院在强化破产审判、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的创新举措,更呈现了司法实践的最新前沿问题。新时代的法律人,仅有法律知识远远不够,更需要司法智慧与开阔的国际化视野,以应对不断发展变化的司法实践要求。

“能否介绍一下上海建设国际航运中心的基本情况,以及国际航运中心与涉外海事审判的关系?”

“在刑事审判中遇到言辞证据‘一对一’的案件,是否有必要通过在庭审中‘对质’的方式来帮助发现事实真相?”

“很多地区、地方法院都制定了地方法规或者司法文件做出创新,如何处理这些探索和全国破产立法之间的关系?”

听课现场

讲座授课中的理论阐述与生动案例让在场的学生们深受启发。互动环节,学生们踊跃提问,实务专家们逐一作细致解答,现场气氛热烈。

听听讲课现场的他们怎么说?

王嘉璐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2022级法学卓越班本科生

打开了洞察涉外海事司法前沿动态的窗口

汪彤院长的讲座,为我打开了洞察涉外海事司法前沿动态的窗口。在国家高水平对外开放进程中,海事司法承担着独特使命。讲座从建设海事纠纷解决优选地的积极探索,到优化诉讼服务、精准适用国际规则与外国法,再到守护海洋环境、推进审判模式创新等举措,清晰地展现海事司法应对挑战的实践路径。这些举措不仅筑牢海事审判的“本土根基”,更以开放姿态融入全球治理,让我看到中国海事司法守护国家利益与促进国际合作的担当,也让我深知涉外海事司法发展对维护国家海洋权益、服务开放大局的关键意义,激励我在专业学习中,关注实践动态,探寻理论与实务融合点。

连捷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2024级法学硕士研究生

深入理解法律规则背后的价值与逻辑

黄祥青副主任的授课让我们对刑事案件审判工作的思路和方法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让我深刻体会到,在日常的法学学习和研究中,不能仅仅掌握法条与理论知识,还需要密切关注司法实践中的问题。此外,在刑事审判工作中实体法和程序法的运用需要紧密结合,对于一些疑难问题需要进行严谨、细致的判断,启发我在日常学习中要加强刑事一体化的学习和研究理念,培养自身的批判性思维,深入理解法律规则背后的价值与逻辑。未来,无论是走向学术研究还是实务工作,我都要学习好、掌握好这种思维严密的法律分析方法,努力提升专业素养,尽自己的力量不断奋斗在追求司法公正的前进道路上。

孙子月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2022级法学卓越班本科生

以证据为核心、以辩论为基础、以法官裁判为终点

余剑院长的讲座系统梳理了“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层层展开、逻辑严密。讲座中列举的大量案例警示我们,程序失衡极易导致正义缺位,而“以审判为中心”正是要强化庭审实质功能,确保定罪量刑以证据为核心、以辩论为基础、以法官裁判为终点。改革不能简单照搬西方法庭模式,必须立足中国司法实际。而数字技术的应用,则为规范侦查、公诉行为、提升庭审质效提供了现实抓手。讲座不仅深化了我对刑事诉讼制度运行机制的理解,也激励我在学术研习中紧跟改革前沿,思考如何在制度完善与科技融合中不断拓展公平正义的实现路径。

张野

北京师范大学2024级法律硕士研究生

破产法更是市场生态的‘调节器’

俞巍副院长这场关于破产法的讲座,为我打开了洞察市场风险治理与企业命运流转的全新窗口。从破产法兼具程序与实体属性的独特定位,到法院主导、多方协同的程序运行架构,每一处都藏着法律智慧,让我明白破产法不只是冰冷的规则集合,更是市场生态的“调节器”——一边出清“僵尸企业”优化资源,一边守护债权人权益稳定秩序。它让我看到法律如何在风险浪潮中筑牢底线,也激励我在专业学习中,更关注法律与经济的互动,探寻用规则破解现实困局的路径,理解法律人守护市场健康运转的责任与价值。

来源丨上海海事法院、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

高院供稿部门:干培处

文字:姜圣芃、陈育超

摄影:陆烨波、何蕊

责任编辑:胡明冬

编辑:孙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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