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个月前,张女士偶然在某家长群里看到了一则令人心动的消息——有两部热门剧集正在招募小演员。消息中,剧组承诺为孩子们提供专业的表演培训,并有机会在知名导演的指导下和流量演员一起参与拍摄。张女士觉得,自家孩子从小就对表演有着浓厚的兴趣,条件也不错,若能借此机会踏入演艺圈,那将是多么美好的事情。于是,她迫不及待地添加了发布消息的“李老师”——也就是后来的犯罪嫌疑人李某某。
“李老师”在微信上表现得极为专业,他不仅详细介绍了剧组的情况,还信誓旦旦地表示,只要张女士的孩子通过“审核”,就能带资进组拍摄。为了增加可信度,“李老师”还发送了一些剧组的照片和演员的合影,甚至还发送了一份人物小传给张女士的孩子进行揣摩体会,这一切看似专业的举动让张女士深信不疑。听到“审核通过”的消息,张女士激动不已,立刻按照“李老师”的要求,转账36000元作为“带资进组费”。
然而,现实却残酷地击碎了张女士的梦想。到了约定的拍摄时间,“李老师”却以各种理由推脱,先是称剧组临时调整拍摄计划,后又说演员档期有变,需要等待通知。张女士多次催促,“李老师”总是以“再等等”“快了快了”来敷衍。直到有一天,张女士发现“李老师”的微信号已经注销,电话也打不通,她这才恍然大悟,自己竟然掉进了一个精心设计的诈骗陷阱。
于是,张女士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经过警方的调查,发现“李老师”并非剧组人员,而是一个专门以“带资进组”为名进行诈骗的惯犯。他通过社交媒体发布虚假招募信息,吸引家长上钩,然后以各种理由要求家长转账,最后消失得无影无踪。在警方的努力下,李某某最终被抓获归案。
2025年4月,黄浦区人民法院依法通知黄浦区法律援助中心为被告人李某某提供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开宇律师担任李某某在审判阶段的辩护人。
陆律师向被告人李某某释法明理,引导李某某积极退赔张女士的经济损失。最终,黄浦法院判处被告人李某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案中,李某某的行为构成了诈骗罪,最终受到了法律的严惩。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李某某学历高、有工作,却因贪念酿成大错,不仅让受害人张女士遭受了经济损失,更给她的心理带来了巨大的创伤。
这也提醒我们,“望子成龙”是每个家长的心愿,但不法分子恰恰会利用家长这种急切的心理。在日常生活中,家长们面对与孩子成长发展有关的事务时,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和理性的判断,特别是涉及金钱交易时,更要谨慎小心,多方核实信息的真实性。如果不幸遭遇了诈骗,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让骗子受到应有的惩罚。
记者 / 邹嘉
编辑 / 陈露露
资料 / 区法律援助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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