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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力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上海开展不动产信托登记试点

转自:浦东观察 2025-05-29 09:34:11


5月27日,中共上海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上海市民政局、浦东新区人民政府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不动产信托登记试点的通知》。


据了解,《通知》的发布将有效打通不动产信托财产管理的全链条堵点,有利于进一步推进上海全球资产管理中心建设,助推浦东新区高水平改革开放,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


《通知》全文主要分为四个方面。第一个方面,明确了不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登记等定义及本次试点的适用范围。第二个方面,明确规定对受托人开展不动产信托业务、委托人运用信托机制及对交付的不动产标的的合法合规性要求。第三个方面,明确了不动产信托财产登记流程。第四个方面,完善了其他配套机制。


从创新亮点来看,《通知》明确通过中国信托登记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不动产信托产品登记和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不动产信托财产登记的“双重登记”模式开展不动产信托登记试点。同时,明确须将委托人名下的不动产通过转移登记给受托人,并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在不动产权证上注记“信托财产”专项标识,体现信托财产独立性,实现其与委托人、受托人固有资产相隔离。


另外,《通知》前瞻性设置了慈善信托专项条款,对慈善信托双受托人模式的业务场景进行了适用规定。同时,《通知》特别鼓励围绕养老助老、特殊需要、家庭服务、公益慈善、风险处置等与民生福祉密切相关的场景开展不动产信托登记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