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清洗过程中会产生大量污水,如果不进行规范处理和排放,可能会对环境造成污染,甚至影响公共安全。因此,正式经营前,需要先接受环保部门的现场检查和验收,确保洗车企业具备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场所、设施设备,并按照技术规范进行操作,从而防止污水违规外流和环境污染。这就是洗车企业需要向区绿化市容部门办理备案的原因。
案例回顾
近期,甘泉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队员巡查至沪太路新村路时,发现一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正在从事机动车清洗服务,店内有水管、拖把、吸尘器等洗车设备,执法人员例行对该店进行检查。
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发现该公司注册成立于2020年,经营范围具备洗车服务,但洗车服务备案证却无法提供。执法队员当即开具了《调查询问通知书》,并对公司负责人进行调查询问。据负责人介绍,该公司在2020年注册成立后,就申请并取得了洗车服务备案证,一直是合法经营。但是在去年年底,因店铺排水问题与相邻店铺发生矛盾,被投诉后绿化市容部门未给公司续办备案手续。后来矛盾解决,但公司没有重视,一直没去申请续办。
由于当事人上海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从事洗车服务,未办理洗车服务备案手续,执法人员对其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对其进行了普法宣传。负责人表示将尽快办理备案手续,整改期间将暂停洗车服务。一周后,执法队员至该店进行复查,当事人已完成了备案手续,取得了《上海市机动车清洗企业备案证》。最终,鉴于当事人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执法机关对其作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
甘泉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提醒机动车清洗服务企业:
1、合规经营是底线,对于洗车行业经营者而言,备案手续是合法经营的基本要求。企业务必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及时办理和续办相关备案,切不可抱有侥幸心理,忽视备案程序。否则,可能面临行政处罚。
2、主动纠错可减损,当企业发现自身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时,应积极主动配合执法部门的工作,及时改正错误。本案中,该公司因及时整改而被免予处罚,就是很好的例证。
普法小贴士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款:从事机动车清洗服务的单位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后的十日内,向区绿化市容部门办理备案手续。机动车清洗服务单位应当按照技术规范,配备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场所、设施设备。未办理备案手续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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