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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刺了,办卡后原价竟然翻倍?该怎么办……

转自:今日闵行 2025-05-28 17:29:14

近日,有消费者向闵行区消保委反映其于五年前在某美容美发店办理了5折会员卡,卡内余额2394元。近期该店将“洗剪吹”原价从58元(折后29元)上调至116元(折后58元)。消费者认为经营者未经其同意擅自涨价,拒绝接受调整后的价格,遂向闵行区消保委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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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过程及结果

接到投诉后区消保委联系双方了解情况。该消费者主张,办理会员卡时未约定价格调整条款,经营者单方面涨价侵害其权益。经营者则表示,消费者办理的是折扣卡,关于项目价格并未作过约定,五年来未曾调整价格,但因物价、用工成本上涨及装修升级,现在需合理提价,自己也已经明码标价。

区消保委结合争议焦点,向经营者强调应当尊重消费者对原定价体系的合理预期,建议通过建立价格调整协商机制妥善处理存续会员服务。

经多次调解协商,双方就服务定价规则进行了沟通,并提出折让方案以平衡双方诉求,但消费者仍希望以调整前的价格进行结算。

02

投诉点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经营者以收取预付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与消费者订立书面合同,约定商品或者服务的具体内容、价款或者费用、预付款退还方式、违约责任等事项。经营者收取预付款后,应当按照与消费者的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不得降低商品或者服务质量,不得任意加价。经营者未按照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还预付款。

本案中,双方虽未签订书面合同,但会员卡折扣承诺构成合同关系。经营者虽未更改约定的会员卡折扣,价格上涨后也已经明码标价,但未能在提供服务时提前告知并与消费者进行确认,因而引发纠纷。

区消保委建议,企业若需调整价格,应提前通过公告、短信等方式通知消费者,并提供协商解决方案,如按原价继续履约、退还余额或补偿差价等,同时完善会员协议内容,明确价格调整规则及消费者退出机制,避免“一刀切”涨价引发纠纷。

供稿:区消保委

编辑:吴俊艳
初审:岳顺顺
复审:方雨斌
终审:刘垦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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