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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将人民调解引入资本市场矛盾纠纷化解体系 一年挽损4000余万元

转自:交汇点 2025-05-27 07:43:07

“半个月来,这是第九次电话调解了,当事人终于认可调解方案。”5月19日,经过20多分钟反复沟通后,当事人口气有所缓和,江苏资本市场人民调解委员会专职人民调解员杨梅马上拟写调解书。

平均结案时间不到半个月——成立一年多,这家调委会拿出颇有说服力的成绩单。在资本市场纠纷化解领域,公司内部组织的调解往往是首道防线。然而,由于内部调解多由公司合规人员主导,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一定“信任危机”,纠纷短时间内难以实质性化解。为此,在省司法厅和江苏证监局指导下,省证券业协会等资本市场的4家协会去年4月联合成立调委会,免费受理证券、期货、基金和上市公司等资本市场相关纠纷,将人民调解引入资本市场矛盾纠纷化解体系,累计化解纠纷700多件,为投资者挽回损失4000余万元。

去年9月,A先生购入某单只股票,于10月初卖出。由于行情井喷,个人交易客户端行情显示出现延时情况,A先生以高出市场价价格挂单未成交,他自认为损失近4万元。A先生找证券公司赔偿,双方协商不下,A先生向中国证监会12386服务平台投诉,后双方当事人向调委会申请调解。

接下该案的调解员许俊了解到,A先生认为系统故障致其错过高价卖点导致损失;证券公司则拿出后台数据,称并未查询到A先生声称的股价“最高点”,对损失数额存在争议。许俊比对交易截图、翻查聊天记录,发现确无客观证据锁定A先生声称的“最高点”,且发现A先生交易操作也存在重大失误。但当天A先生手机客户端出现行情延时确属事实,影响了该时间段交易。经过多轮调解,证券公司最终以下调佣金的方式来补偿A先生部分损失。“案件突破的关键就是调委会从第三方中立角度,耐心讲解交易规则和行业规定,让A先生逐渐认清自己也有操作失误。”许俊说。

“经手案件涉及金额均值在14万元左右,多数存在投资失败情绪叠加、行业专业性强等因素,调解常伴随情绪疏导、行业规定释明、过程反复等多重特点。”调委会工作人员刘凯总结道。

省证券业协会常务副秘书长、调委会主任章伟伟介绍,针对证券、期货、基金等类型的纠纷个案,调委会充分发挥行业专业优势与法律实务经验,依托行业专家资源,对个案中涉及的交易规则、合规问题等进行深度剖析,明确责任边界与争议焦点;结合案件特点与当事人需求,制定兼顾法理与情理的调解方案,推动双方达成和解。对于因上市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行为等引发的群体性纠纷,通过专业公益平台为投资者免费测损,并以法院示范判决为基准,为群体性纠纷的调解提供“标尺”,将人民调解紧贴群众、灵活便捷、兼顾效率与公平的功能发挥到极致。

在一起证券投资咨询类纠纷中,证券投资咨询公司提供的服务并未让投资者达到预期收益,投资者要求退还服务费并赔偿经济损失,双方未达成一致。杨梅深入了解案情后发现,公司在提供服务中未充分揭示风险,投资咨询服务存在瑕疵,而当事人对股票交易风险缺乏清醒认知,也应承担相应责任。通过情理法多角度细致梳理、多轮耐心沟通,双方均认识到问题,同意“各让一步”,公司退还部分服务费,并承诺改进后续服务,投资者撤回投诉,纠纷就此解决。

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离不开稳定有序的市场环境。江苏证监局法治处相关负责人表示,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是证券监管工作的核心任务。调委会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资本市场矛盾纠纷化解中的作用,进一步丰富纠纷多元化解的“工具箱”,开辟投资者维权救济新渠道。

近日,江苏资本市场人民调解委员会入驻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设立调解驿站。作为全国首个资本市场调解驿站,其设立就是为了打通纠纷调解与司法衔接的“最后一公里”。“驿站能强化调解效力,也更好实现诉调对接,法院将进一步把资本市场纠纷引流至人民调解渠道快速化解。”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院长盛皓说。

省司法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相关负责人表示,调委会成功运作是新时代“枫桥经验”在江苏资本市场落地生根的一个缩影。目前,我省医疗、道路交通、劳动争议、物业、消费等领域有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4065个,全力将矛盾纠纷吸附在行业内,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联合调研组(调研组成员:新华日报社记者 倪方方 省司法厅 李伟 刘有才 邢媛媛)

专家点评>>>

侯怀霞(上海政法学院调解学院院长、江苏人民调解研究院特约研究员):能否及时有效化解金融领域纠纷,正确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参与积极性,直接影响资本市场的吸引力和健康发展。江苏将人民调解这一纠纷解决机制引入资本市场矛盾纠纷化解体系,充分发挥行业优势和法律特长,合法、中立、高效地处理资本市场相关纠纷,帮助中小投资者在市场中获得更多公平与保障,彰显了新时代“枫桥经验”在金融领域的强大生命力,为资本市场的长远发展注入法治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