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一诺千金”到“白纸黑字”
成语里蕴含着许多法律知识
让我们用民法典为经典成语
添加新时代的法律注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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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
《民法典》第469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因此,口头协议也是一种合法的合同形式,只要符合合同生效的条件,就具有法律效力。
特别提醒:尽管口头协议具有法律效力,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由于缺乏书面证据,一旦发生纠纷,当事人往往难以证明协议的存在及具体内容。相比之下,书面合同有明确的文字记载,更容易作为证据使用。
因此,在涉及重要事项或金额较大的交易时,建议尽量签订书面合同,以避免潜在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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贰
《民法典》第314条: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拾得人拒不归还又会面临怎样的法律后果呢?《民法典》第312条规定,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民法典》第316规定,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除此之外,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非法占有代保管的财物、遗忘物、埋藏物,拒不归还的,视财产价值可能构成侵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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叁
《民法典》第235条:无权占有不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第460条也规定了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占有人占有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及其孳息。
权利人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侵权人停止侵权、返还房屋并赔偿损失。法院会依法受理并审理,根据证据和法律规定作出判决。若侵权人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权利人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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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
《民法典》第892条:保管人应当妥善保管保管物。当事人可以约定保管场所或者方法。除紧急情况或者为维护寄存人利益外,不得擅自改变保管场所或者方法。
《民法典》第897条:保管期内,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无偿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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