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似平常的“网上冲浪”中可能潜藏无数“暗礁”,虚假高薪的诱惑、刷单返利的骗局、伪装成亲友求助……你可能已成为诈骗分子眼中的“猎物”! 别害怕~“安全宝典”来啦!5月24日起,闵行区融媒体中心与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公安分局反诈中心联合推出“安全宝典”系列,守护青春梦想,远离网络骗局。 签劳动合同避坑指南 一纸劳动合同将推开职业生涯新阶段的大门,但它的签订却时常暗藏玄机,稍不留意就会让缺乏经验的你踩坑陷入被动局面。我们来拆穿劳动合同中的“套路”“花招”,教你如何见招拆招。 陷阱一:“空白”合同 填好再签! 签订劳动合同是为了明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了合同应当具备的条款,包括合同期限、劳动报酬、工作岗位、工作地点等。劳动者在签订合同时,要确保合同中的所有条款都明确约定,不留空白,避免因“补填”带来不必要的风险。 陷阱二:口头“下定” 一致再签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如果正式的劳动合同和非正式的口头约定之间,存在矛盾或差异,一旦发生劳动纠纷,对于口头承诺,劳动者很难举证,权益容易受损。因此,劳动者要确保正式合同与口头协议一致,有据可依,更有保障。 陷阱三:条款“违规”? 改后再签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了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情形。因此,当你在劳动合同中看到类似“须支付押金、不缴社会保险费、无偿加班、随时解雇”等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表述时,一定要予以指出,改正后再签,维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 陷阱四:“竞限”合同? 谨慎评估再签! 竞业限制或者竞业禁止合同,将限制员工在离开单位后一段时间内,不能加入竞争对手或自己创业经营同类业务。一般会在重要岗位或涉密岗位中遇到,但也有公司要求全员签订竞业限制合同。 签署竞业限制协议时,要看好履行竞业限制义务时可以拿到的补偿金,以及违反竞业限制义务时需要承担的违约责任。谨慎评估,仔细考虑竞业限制的期限和范围,确保不会对未来的职业发展造成不必要的困扰再行签订此类合同。 注意: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必备条款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转载请注明来自今日闵行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