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上海市法学会卫生法学研究会(以下简称“研究会”)在市法学会领导下,致力开展卫生法治理论研究与实践活动,繁荣了卫生法学研究,服务卫生法治实践,取得了良好的成效。1.2024年5月,研究会秘书长张智、理事吴亮共同承担的课题《机构改革中的上海市公共卫生执法现状及完善》获得民革上海市委员会发布课题评审立项。研究成果被民革市委采纳,作为2025年度民革市委会提案提交两会。2.2024年8月,研究会理事、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书记郑军华牵头完成研究会课题《基于医务人员视角的互联网+上门医疗服务的风险分析及对策》。该课题研究成果入选上海市卫生健康政策研究年度报告,为政府部门出台相关制度提供研究支撑。3.2024年,研究会理事、华东政法大学教授练育强积极参与华东政法大学主持的《上海市基本医疗卫生条例》课题研究。研究团队起草研究报告及草案初稿,为立法提供参考。4.2024年8月,研究会理事、上海中医药大学教授张静承担研究会立项的《中医药非遗保护若干问题研究》课题顺利结题。张静教授带着课题研究的成果积极参加首届中医药法治发展研讨会、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与传承学术研讨会、中药保密处方知识产权保护专题研讨会等全国性学术活动,并得到好评。
1.2024年7月,研究会组织卫生法学专家对《医疗信息披露相关法律问题研究》等15个2023年立项的卫生法治课题做了结题评审。专家经过评议,认定15个课题组梳理大量资料,经过认真调研,形成有参考价值和现实意义的法治研究成果,同意予以结题。2.2024年8月,研究会就卫生法学研究热点问题,下发课题研究建议立项通知,征集2024年卫生法学研究立项计划。陆续收到近40家申报单位的立项计划书后,于2024年8月29日、8月30日召开专家论证会进行逐项评议筛选,根据评审结果选出《医患纠纷多元解决机制优化路径研究》等20个项目予以立项。
研究会依托市卫健委作为本市卫生健康领域立法牵头部门的优势,组织研究会的专家积极参与地方卫生健康立法。研究会理事、市卫健委分管法治工作的副主任付晨亲自领导全市卫生健康法治工作,组织研究会专家协助市卫健委因地制宜地制定立法计划,开展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立法调研和草案起草工作。研究会秘书长、市卫健委法规处三级调研员张智承担组织落实地方卫生健康立法的各项工作。2024年,研究会紧密配合市卫健委完成立法预备项目《上海市职业病防治条例》修订和调研项目《上海市遗体捐献条例》修订的各项准备,为浦东卫生健康委有序开展浦东中医药立法事宜提供技术支撑。为市医保局、市药监局等相关部门制定《上海市医疗保障条例》《上海市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条例》提出相关的专业性意见。配合开展《上海市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上海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修订工作。两部规章修订草案已于2024年11月25日提请市政府审议。研究会聚集大量卫生法治和临床专家,积极参加各自领域卫生法治研究、宣传和普及工作,为卫生法治后续人才培养做了大量工作。2024年9月,研究会顾问、原市司法局一级巡视员刘平,给全市卫生健康法治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做了《行政执法:从法条主义到法理主义》的讲座。2020年4月,按照市法学会要求,经市法学会和上海市卫健委同意,成立研究会党的工作小组。会长张梅兴担任组长,副会长邹容、李健担任组员。副秘书长杨彤丹担任联络员,定期将《学习强国》和《求是》等刊发的党的理论和政策要求等转发到研究会微信群中。2024年全年共转发二十大及党建相关信息十余篇。通过学习,研究会成员提高了思想认识,增强了政治自觉。
研究会部分专家来自本市医疗卫生机构,他们在各自单位承担起法治建设的重任,取得令人瞩目的成绩。研究会理事、新华医院运营绩效部主任邵红牵头完善本院各项法治制度,探索多种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模式,有效推动依法治院,使得医院的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健康有序发展。2024年,在邵红主任的推动下,创新开设医院“合规门诊”,定向开诊并向临床业务科室开出“合规处方”,有针对性地提供法律培训和咨询服务。全年共开设“合规门诊”7次,切实解决临床一线科室的实际法律需求。
2024年第三、四季度,研究会组织专家对全市卫生监督机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重点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以及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培训,共有3000多人次参加相关法律知识的学习。
研究会鼓励理事、成员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开展法治宣传。研究会副秘书长徐青松教授在《健康报》《中国卫生》《中国社区医师》等媒体上介绍卫生法律知识,扩大宣传阵地,加大卫生法治宣传力度。据不完全统计,全年共发表相关文章6篇。研究会高度重视工作机制建设,明确秘书处的职责分工,实行定期例会制度安排工作任务。年初、年底和每季度均召开会长会议或者秘书处会议,商讨规划研究会工作。2024年,研究会开始开展研究会换届筹备工作,将本届研究会的研究课题进行梳理完善,已汇编成册。在2024年换届时,将研究会课题论文统一印发。本次换届考虑到专业性、工作针对性以及梯队年轻化,理事构成以医疗卫生部门、大型三甲医院相关法务工作体系为主,适当兼顾有代表性的法律院校的法学专家教授,保留法院、司法行政、卫生健康等相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充分发挥研究会对医疗卫生行业法治建设的专业支撑作用,更好配合市卫健委做好医疗卫生法治建设的重点工作,共同推动本市卫生健康法治事业蓬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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