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 长宁检察在线
近日,长宁区检察院与区残疾人联合会共同签订《关于在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中协作开展残疾人权益保护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积极探索协同保障模式,完善司法救济制度,携手共护残障人士权益。
下一步,长宁区检察院将依托《意见》,持续加强与区残联的协作配合,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为残疾人群体撑起一片“法治晴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