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上观号 > 上海检察 > 文章详情

全国助残日 | 加强民生司法保障,这份协作机制聚焦残疾人权益保护

转自:上海检察 2025-05-18 19:42:03

来源 | 长宁检察在线

近日,长宁区检察院与区残疾人联合会共同签订《关于在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中协作开展残疾人权益保护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积极探索协同保障模式,完善司法救济制度,携手共护残障人士权益。

《意见》共十一条,明确了检察机关与残联的职能分工,对线索移送、合作救助、支持起诉、争议化解等方面进行了细化规定。根据《意见》,对于相关民事行政法律活动中残疾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形,区残联与区检察院可相互移送线索,积极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开展民事行政监督、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工作。

《意见》中创新性建立残疾人权益保护社会观察员制度,由区残联推荐、区检察院特聘相关残疾人代表、残联工作人员、街镇助残社会组织成员等担任社会观察员,覆盖长宁区下辖10个街镇,充分凝聚基层群众力量,及时发现问题。“社会观察员可参与社会调查、检察听证、检察开放日和案件评查等活动,提出相关意见建议。”长宁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朱林琳介绍说。

此外,《意见》显示,长宁区检察院将对涉残疾人权益保障的民事行政案件不定期开展专项监督,并根据区残联工作需要,针对涉残疾人行政登记、低保发放、无障碍设施建设、新就业形态等残疾人权利易受损害领域适时开展联合调研督查。该院还将探索设立“涉残法律服务站”,每季度定期举行检察官、律师、残联专员联合接待日活动,通过联合制发盲文版、语音版法律宣传手册等,开展主题普法宣传。

下一步,长宁区检察院将依托《意见》,持续加强与区残联的协作配合,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为残疾人群体撑起一片“法治晴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