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陈女士购买的是某歌手的香港演唱会门票加酒店住宿的旅游套餐,总价3200元,包含演唱会门票1380元和酒店住宿1820元。演唱会前一个多月,她向平台申请取消订单,平台以“订单一经预订不支持退改”为由拒绝退款。
区消保委接到投诉后迅速展开调解,了解到该演唱会门票非常抢手,陈女士提前一个多月申请取消,客观上为平台预留了充分的补救时间。根据《民法典》第585条规定,违约金应与实际损失相匹配,平台如果无法证明实际损失(如门票无法转售、酒店全额扣款),那么全额扣款是站不住脚的。
与此同时,演唱举办单位也应建立有效的梯次退票机制。根据文旅部和公安部发布的通知,演出举办单位应当建立大型演出活动退票机制,设定合理的梯次退票收费标准,保障购票人的正当退票权利。然而在沟通过程中,平台以旅游套餐产品为由,主张订单不适用以上规定。由于双方对于条款合理性及补偿方案均存在分歧,调解未能达成一致。
区消保委表示,当前演出市场持续升温,热门演唱会一票难求,不少消费者因此选择购买“演唱会套票”。然而此类套餐产品结构复杂,涉及多个供应方,通常还包含一定的附加服务和溢价,因此在退改方面往往不如单独购买门票和住宿灵活。消保委同时提醒广大乐迷:务必通过官方渠道购票,警惕“内部票”“代拍”等骗局;仔细阅读退改条款,优先选择设有“阶梯退票”机制的正规场次,切实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图片来源于长宁区消保委
撰稿:毛奕云
编辑:程 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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