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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 | 思想点亮未来系列讲座走进崇明中学 西南位育中学

转自:上海市社联 2025-05-07 20:23:29

近日,“东方讲坛·思想点亮未来”系列讲座走进崇明中学、西南位育中学。

华东政法大学于明教授为崇明中学的同学们来了主题为“重审‘葫芦案’一一《红楼梦》中的传统司法面面观”的讲座。

讲座伊始,于明以《红楼梦》第四回“葫芦僧乱判葫芦案”为引,生动还原了贾雨村审理薛蟠杀人案的曲折过程。他结合小说文本与清代律例,指出“护官符”背后折射的官场潜规则、门第特权对司法公正的侵蚀,深入剖析了传统司法中“情理法”的纠葛、地方官员的裁量权困境,以及司法腐败的社会根源。通过对比清代《大清律例》与小说情节的呼应关系,于明揭示了曹雪芹笔下“假作真时真亦假”的深刻隐喻——文学虚构中隐藏着对现实司法的犀利批判。

上海公安学院基础部专业基础教研室副主任、副教授崔磊以“情报工作探秘”为主题,为西南位育中学的同学们作专题讲座。

崔磊首先解释了“情报是什么?”他指出,情报是信息搜集整理的产物,包含内容、价值及一定时限等多重要素,并详细介绍了情报的分类,包括密悉情报、公开情报信息、工作资料,以及线索型和分析型情报等。他通过实际案例阐述了情报工作者如何从细微处着眼,通过公开信息挖掘出关键情报,将搜集到的信息加工利用。崔磊还引导同学们现场实操,通过观察一个杯盖的特点,仅凭文字描述来锁定物品,以此培养大家的细致观察力和分析能力。他还深入讲解了情报分析判断的原理,包括求同法、求异法和共变法等哲学思想。

思想点亮未来

崇明中学高一8班 李明珠:

贾雨村从“风尘怀闺秀”的文人,沦为“葫芦僧”手中的提线傀儡,其蜕变正是制度腐化的缩影。讲座以“葫芦案”为引,剥开传统司法“礼法合一”的华袍,露出其下盘根错节的利益之虺。庙堂高悬“明镜高堂”,人间尽是“葫芦断案”。曹公以笔为刀,剖开的不仅是贾雨村的良心,更是一个时代法理尽丧的疮痂。

崇明中学高一8班 陶亦晨:

贾雨村并非简单的昏官,而是在制度夹缝中挣扎的官僚;他本是有理想有抱负的读书人,但在权力的熏陶下,逐渐被护官符逼良为贪。历史案件的重审价值不在于批判过去,而在于审视权力对司法的侵蚀这一永恒命题。“葫芦案”的现代意义,恰在于警示我们:当权力凌驾于制度之上时,任何时代的司法都可能成为"葫芦僧"手中的玩物。

崇明中学高一7班 范凯博:

“葫芦案”中“人情大于法律”的现象,我认为它同现代社会的情与法有相似之处,我们应该从红楼梦中这个经典的案件吸取经验和教训,避免历史悲剧重演。传统司法是否倾向于维护“家族利益”而非“社会正义”,这也与我国乡土社会有一定关联。所以我们在思考问题时要学会将外部知识与内部关系相结合,不要片面地只看书中内容,知识之间要相互联系。

崇明中学高一7班 胡珺鸿:

讲座以“葫芦案”为切入点,以一个全新的视角解读《红楼梦》,体现了贾雨村在官场上由善到恶,由正直到残暴的转变,批评了当时官场的黑暗腐朽。从中我感受到经典名著的别样魅力,仅是如隔云画山般的一小部分,便蕴藏了作者如此之多的用心,同时也明白了对于事物要多角度深层次的思想,才能明析其真象。

崇明中学高一7班 蒋雯婧: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贾雨村审“葫芦案”为各方都争取了有利结果,但也是传统官场中的司法腐败,通过传统司法与现代法治的对比,反思历史教训。

西南位育中学高二6班 顾定一:

崔教授提到,情报工作并非如影视作品中所展现的那般光鲜亮丽,而是大多数情况下需要漫长枯燥的等待与细致入微的观察。作为中学生,我们虽然无法直接参与情报工作,但可以通过培养“细致”的品质、增强爱国精神等方式,为维护国家安全贡献自己的力量。

来源:市社联科普处、崇明中学、西南位育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