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 金山检察
“谢谢检察官,我已经收到了劳务费......”
五一劳动节前夕,一张青涩稚嫩的面孔出现在金山区检察院接待室里,大学生小陈向检察官分享自己已收到被拖欠工资的好消息。
勤工俭学遭遇“欠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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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要从20多天前说起,19岁的小陈是一名在读大学生,由于家庭经济条件困难,便想利用假期勤工俭学,减轻压力,偶然的机会应聘到H餐饮公司服务员的岗位。
“我们公司做五休二,每天上午十点开工.......”看到对方开出的薪资待遇,小陈很快便答应了,双方达成口头约定。然而,工作几天后,假期也结束了,出于个人原因,小陈便向公司提出了离职的想法,但公司以小陈工作不足月为由拒绝支付他这几天的劳动报酬。
涉世未深的小陈慌了神,在前后多次索要未果后,便来到劳动仲裁部门反映情况,因小陈系在校学生,不属于劳动仲裁部门管辖,该线索随后由劳动仲裁部门移送至金山区检察院。
检察和解让他安心返回校园
“小陈同学,别担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你为H餐饮公司提供了劳务,依法享有获得报酬的权利。”
得知小陈的处境后,承办检察官第一时间开展调处,通过审查小陈提供的微信聊天记录内容、劳动过程照片等确定小陈与H餐饮公司存在劳务合同关系。
同时,通过调查走访,检察官核实该公司未支付劳动报酬,加之小陈社会经验不足,法律知识较为欠缺,诉讼能力也相对较弱,检察官同步加强对双方的释法说理工作。4月底,经金山区检察院主持调解,小陈与H餐饮公司达成口头和解协议,由H餐饮公司向小陈支付相应劳动报酬,其他无争议,和解协议达成后,该公司即时履行。
“一定要增强法律意识,千万不能仅凭口头约定,入职前,可以与对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工作内容、工作时间、薪资标准、支付方式等关键信息,别嫌麻烦,这都是日后维权的重要依据。”在检察院接待室里,检察官叮嘱小陈,在以后的生活和学习中要学会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金山区检察院将继续强化一体履职,协同发力,最大化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让每一份辛勤付出都得到尊重,让公平正义的阳光温暖每一个角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