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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制流量“啃小”现象 共建清朗网络消费环境

转自:上海市消保委 2025-04-25 18:07:24

最近媒体报道,网信部门强化整治利用未成年人形象不当牟利行为,今年以来,已有1.1万余个违规账号被处置。此类违背孩子主观意愿,人为打造“网红儿童”的现象引发公众广泛关注与深入思考。这些行为不仅涉及法律问题,更对网络消费环境和社会公序良俗构成了挑战。利用未成年人形象牟取不当利益,反映了时下部分人将童真过度商业化,以及伦理失范的深层次矛盾,有待从消费权益保护和社会文明建设的角度双向规制。

“网红儿童”现象的背后是将未成年人异化为流量标签和商品。一些账号通过剧本化表演、炫富带货甚至擦边内容来吸引眼球,这些行为本质上是虚假营销与诱导消费的结合体。例如,在一些儿童吃播视频中,存在刻意夸大产品效果的情况,或者借助亲子人设推销高价商品,利用未成年人的天真形象促进交易决策,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与公平交易权。若不加以制约,将扭曲市场供需关系,使得优质内容被猎奇、低俗的“啃小”视频挤压,最终损害消费者对平台的信任,破坏网络消费环境。

从开通账号、人设打造到流量变现,部分MCN机构与家长的“造星”链条,还暴露出对未成年人权益的漠视。儿童被迫迎合成年人的审美与价值观,长时间在镜头前重复表演、过度曝光,不仅剥夺了他们正常成长的空间,还向社会传递了“流量至上”“捷径致富”的错误导向。这种将儿童工具化的行为,有违《未成年人保护法》确立的“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也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符。

对此,上海市消保委认为,要防止流量“啃小”现象的蔓延,需要构建多层次的治理架构。

首先,须强化平台主体责任,完善算法推荐机制。网络平台要摒弃“唯流量论”的算法逻辑,建立未成年人内容分级管理制度,对涉及儿童的直播、广告推行“双审核机制”,既要审核法律合规性,也要评估内容对儿童权益与消费决策的影响。同时,设立“未成年人保护消费专区”,对儿童相关产品的营销行为实施更高标准的真实性审查,从源头上遏制虚假宣传。

其次,要打击灰色产业链,筑牢社会文明防线。相关部门合作开展专项行动,重点查处MCN机构与家长签订的“霸王条款”、偷拍侵权等违法行为,探索建立“未成年人网红黑名单”制度和行业禁入制度。司法机关可通过典型案例释法,明确“啃小”视频的民事赔偿标准与刑事追责边界,形成法律震慑。

最后,应推动价值引领,培育理性消费文化。教育部门应将网络素养教育纳入课程体系,通过分析讨论“网红儿童”背后的商业逻辑,帮助青少年树立正确的劳动观与财富观。消费者组织可通过发布消费警示案例,引导公众自觉抵制“啃小”内容,以市场选择倒逼行业自律。各方形成合力,切断流量“啃小”利益链,为未成年人营造一个健康、清朗的成长环境,共同维护风清气正的网络消费环境与社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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