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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法治学术动态(2025年第14期总第137期)

转自:上海市法学会 2025-04-22 07:44:01

学术前沿

谭佐财|数据产权登记的制度构建

数据产权登记制度是数据基础制度体系中的关键性制度,但由于全国统一的数据产权登记制度尚未建立,数据产权登记的功能与模式、机构与客体、法定效力等均面临法律困境。数据产权登记应当发挥数据资产确权、可信交易、担保融资以及数据监管等功能。基于制度成本考量,数据产权登记不宜采取被其他权利登记方式吸收的“并轨制”,而应当采取与之并行的“双轨制”。就具体制度而言,应当秉持系统统一、中立普惠的原则设立登记机构;登记机构的审查义务不必桎梏于实质审查或者形式审查,明确审查事项和审查程序更具实益;登记客体则以资产属性为确定标准。随着数据产权统一登记系统的建立,数据产权确权系统与数据权利担保系统可以合二为一,由此解决数据权利担保的公示问题。数据产权登记的法定效力以登记对抗主义为原则,在数据直接关涉公共利益时保留登记生效主义之例外。(全文刊《当代法学》2024年第4期)
谭佐财,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讲师。

黄文婷|人工智能应用的界限及其规制:以保护人的尊严为底线
人工智能应用带来了人类能在多大程度上容忍其改写自身主体性地位和价值的现实问题。人工智能应用应当以人的尊严为底线,然而,该底线面临着三重风险,即人类在物种层面的支配性、公民在社会层面的主体性以及个人在个体层面的自主性受到挑战。为保护人的尊严,应当绝对禁止将个人当成纯粹的手段伤害且不会对个人、社会和人类产生任何福祉的人工智能应用,相对禁止对人的尊严产生风险但也会带来福祉的人工智能应用。在相对禁止的路径下,应当以人工智能应用侵犯人的尊严的风险程度划分不同的人工智能类型,同时采用比例原则进行比较权衡,以划定人工智能应用的界限。具体而言,法律应当严格规制带来重大风险的特定人工智能应用,合理规制带来有限风险的其他人工智能,同时法律有必要将保护人的尊严底线转化为应用者的主体性义务,并强调静态的合比例论证与动态的风险控制。(全文刊《比较法研究》2025年第2期)
黄文婷,武汉大学法学院博士后。

王涛|新质生产力驱动下的法治范式转型——以DeepSeek为例
新质生产力正以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为显著特征,深刻重塑着生产关系,传统法律体系开始受到系统性挑战。立足唯物史观,新质生产力对法治变革的影响深入至法律主体地位界定、权利客体范畴拓展、法律关系重构等多个维度,使传统法理范式面临全面革新。应对智能革命的挑战,法治现代化须实现三重转型:一是突破人类中心主义桎梏,构建人机协同的法律本体论;二是建立开放动态的规则体系,以前瞻立法、柔性规制回应技术迭代;三是推进法律形式与技术逻辑深度融合,促进制度创新、技术赋能与文化重塑协同发展。以美国对中国的DeepSeek大模型实施技术遏制措施为研究样本,立足“技术—制度”互构的分析框架,通过“理念—规则—实践”三个维度的系统考察,剖析新质生产力语境下法治变革的理念重塑,并提出制度重构的路径。(全文刊《东方法学》2025年第2期)
王涛,西北工业大学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法学系副教授。

蒋银华|论数字法治政府建设的安全之维

数字法治政府体现了数字政府、法治政府、数字法治三者的交互融合,其间的数字安全实质是一个以国家安全为根本归依,以数字技术为主要场域,以法治价值为基本架构的体系性概念,具有鲜明的人民性、全面性和协调性特征,在数字法治政府建设进程中具有保障性功能,居于基础性地位。数字安全固有的依附性、综合性、不确定性特征,导致了数字安全在实践中面临着价值定位不清晰、潜在风险不可控、制度体系不完善等困境。据此,应秉持整体性路径,确立数字安全在数字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统合地位,并构建一体化保障机制,恰当处理安全与发展、安全与效率、安全与资本三对范畴及关系,建立数据风险评估制度、数据利用追踪制度、数据决策动态校验制度。(全文刊《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2024年第4期)

蒋银华,广州大学法学院教授。

李洪祥、李亚达|论民法典视野下的企业大数据法律行为
为了适应数字经济的发展需要,需要构建企业大数据新型财产权制度来促进企业大数据生产要素价值的形成与释放。借助和运用我国《民法典》的民事法律行为制度及其原理,尝试探讨企业大数据法律行为理论。我国《民法典》视野下的企业大数据法律行为,不仅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的本质与特征,而且具有其特殊性。企业大数据法律行为全面揭示企业大数据生产要素价值的形成与实现的动态过程,更加符合企业大数据生命周期规律及其价值链要求。其中,企业大数据的生产行为与利用行为构成其典型、独立的行为类型的划分。企业大数据财产权的私法构造,应该契合企业大数据法律行为的特殊性,并以其生产行为与其利用行为为核心而展开。企业大数据法律行为理论拓展了民事法律行为制度的适用领域,对于企业大数据财产权的私法构造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全文刊《法学论坛》2024年第6期)
李洪祥,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李亚达,吉林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

许丽|必需模型反垄断法强制开放的理据与进路
基础模型具有通用性与赋能性,对下游平台提供服务、参与市场竞争具有准入上的影响,是通用人工智能时代的数字“必需设施”。通用人工智能服务提供者不仅自身提供大模型应用服务,也向下游平台企业提供预训练基础模型,下游平台企业在此基础上进行微调,研发出适用于不同场景的专业模型。由于通用基础模型具有不可或缺性、不可复制性,且开放基础模型具有可行性,在拒绝提供基础模型不具有法律上的豁免事由时,通用基础模型服务提供者具有普遍接入义务。根据“必需模型”服务提供者与拒绝交易对象之间的关系不同,拒绝提供“必需模型”行为可能构成拒绝交易、差别待遇或自我优待,从而避免了适用《反垄断法》第22条时须满足“支配地位之结构要件+消极不作为之行为要件+反竞争效果之效果要件”三重标准的复杂性与不可操作性。(全文刊《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24年第6期)

许丽,上海政法学院法律学院讲师。

新规速递

市场监管总局|《自然人网店管理规范》

2025年4月9日,市场监管总局网站公布《关于发布市场监管行业标准<自然人网店管理规范>的公告》。《管理规范》共八章、四个附录,明确了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对自然人网店平台入驻、运营、退出和数据报送等方面的要求。入驻环节,采集信息范围遵循最小必要原则;运营环节,规定检查、展示、信息公示、投诉处理等管理要求;退出环节,强调信息公示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数据报送环节,要求信息记录保存及向监管部门报送数据。该标准为推荐性行业标准,旨在提升网络交易监管水平,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欧盟|《人工智能大陆行动计划》
2025年4月9日,欧盟发布了《人工智能大陆行动计划》,旨在将欧盟的优势转化为人工智能发展的加速器。该《行动计划》阐述了如何挖掘研究人员和产业的潜力,旨在塑造人工智能发展的下一阶段,促进经济增长,并增强欧洲在医疗、汽车、科学等领域的竞争力。基于已启动的“投资人工智能”计划,《人工智能大陆行动计划》旨在通过围绕构建大规模人工智能计算基础设施、增加高质量数据的获取途径、在战略领域推广人工智能、加强人工智能技能和人才储备以及简化《人工智能法案》的实施等五个关键领域开展举措,提升欧盟的人工智能能力。(DataGuidance)

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加快推进教育数字化的意见》
2025年4月11日,教育部等九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快推进教育数字化的意见》。《意见》提出完善国家智慧教育平台,推动教育资源共享和数据融通,提升教育智能化水平。鼓励各地开发优质教育资源,推进教育数据集成和治理,构建终身学习公共服务体系。加强人工智能在教育中的应用,推动学科专业数字化升级。完善教育数字化基础设施,健全标准规范体系,建立多元投入机制。保障教育数字化安全,强化网络安全和人工智能安全保障。(教育部)

杭州市发改委|《杭州市建设人工智能产业发展高地实施方案(2025年版)(征求意见稿)》
2025年4月14日,杭州市发改委就《杭州市建设人工智能产业发展高地实施方案(2025年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方案》主要包括总体目标、主要任务、政策措施、保障机制四个部分。政策措施方面,《方案》围绕分担创新成本、培育应用生态、支持企业成长、激活创新要素等四大领域,谋划设计实施算力券和智能券政策、支持核心技术攻关等16条支持政策。其中提出要支持企业上市融资。将人工智能重点企业纳入上市重点培育名单,支持符合条件的人工智能优质企业纳入证券交易所知名成熟发行人名单,接入交易所债券发行绿色通道。支持人工智能优质企业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杨浦|《推动直播经济集聚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2025年4月14日,上海市政府网站公布《关于印发<杨浦区推动直播经济集聚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的通知》。计划提出到2027年底,杨浦区将基本建成直播经济集聚区,目标是实现直播经济规模达到1000亿元,培育2-3个全国领先的头部直播平台。计划强调通过“直播+”赋能,推动直播经济与数字电商、数字内容、跨境贸易等深度融合,形成高效协同的直播经济生态。(上海市人民政府)

中国人民银行等六部门|《促进和规范金融业数据跨境流动合规指南》
2025年4月17日消息。中国人民银行等六部门近期联合发文,促进中外资金融机构金融业数据跨境流动更加高效、规范。《指南》进一步明确了数据出境的具体情形,以及可跨境流动的数据项清单。针对跨境支付、跨境汇款、跨境开户、跨境购物等,指南明确了免予申报数据出境安全评估、订立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通过个人信息保护认证的数据出境情形。对无法免于数据跨境相关合规义务,但基于实际情况又存在数据出境需求的,梳理形成了常见金融业务场景60余项。(中国人民银行)
法律适用
广东市监|发布2024年度数据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
2025年4月12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4年度数据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涵盖医疗、农业、政务服务等领域,展示数据知识产权在创新应用中的价值。其中,案例一运用本数据集有效推动传染病溯源预警领域技术革新,精准识别流感、腺病毒等200多种病原体,帮助临床精准诊断和尽早治疗;有效推动传染病监测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防控”转型,预警响应时效极大缩短;通过数据库及平台系统的运用,将基层医院感染检出率提升28%以上,年误诊漏诊减少超20万例,县域患者平均确诊时间缩短57%以上,病原体检测准确率提升至98.5%,报告生成效率提高70%以上,有效破解基层诊疗资源薄弱难题,为全国分级诊疗体系提供实践范本。(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央网信办|启动短视频领域恶意营销专项整治行动
2025年4月15日,中央网信办印发《关于开展“清朗·整治短视频领域恶意营销乱象”专项行动的通知》,行动为期3个月。此次专项行动重点整治短视频领域的恶意营销问题,包括恶意虚假摆拍、散布虚假信息、违背公序良俗、违规引流营销等。要求短视频平台强化内容审核和管理,完善算法推荐和流量分配规则,畅通举报渠道。对存在问题的平台及账号将依法从严处置,并公开曝光典型案例,以形成震慑。(网信中国)

荷兰|就误导性cookie向50家机构发出警告
2025年4月15日,荷兰数据保护局(AP)本周向50家机构发出正式警告函,要求其限期整改误导性Cookie弹窗或停止过度追踪用户行为。这些机构涉及电商平台、媒体公司和保险公司等领域,若三个月内未完成整改,将面临调查及高额罚款风险。警告函中不仅列明违规事实,还附有合规操作指南。AP强调,Cookie弹窗必须确保用户能自由、知情地做出选择。(荷兰数据保护局)

国家药监局|通报4起医疗器械网络销售违法案件
2025年4月15日,国家药监局发布通报,涉及江阴市天宇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义乌圣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上海医乐仓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及合肥市包河区芮芮造型设计工作室的违法违规案件。通报指出,江阴市天宇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在淘宝网销售医疗器械未展示注册证,义乌圣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在天猫销售标签说明书不符的产品,上海医乐仓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在美团销售未注册的医疗器械,合肥市包河区芮芮造型设计工作室未经许可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各公司分别受到相应行政处罚。药监局强调,医疗器械网络销售需在显著位置展示资质,第三方平台应加强监测,及时制止并报告违法行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英国|英国律所DPP Law因重大数据泄露及违规迟报被罚款6万英镑
2025年4月16日,英国信息专员办公室(ICO)近日对DPP Law有限公司处以6万英镑(约合人民币58万元)罚款,原因是该公司在2022年6月遭遇网络攻击后未能采取有效数据保护措施。调查显示,黑客通过暴力破解手段入侵该公司管理员账户,窃取高达32GB的敏感客户数据,相关信息随后被发布在暗网上。ICO指出,DPP Law存在多项违规行为:未实施足够的账户安全管理措施,导致系统易受攻击;在发现数据泄露后延迟43天才上报,严重违反《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规定的72小时通知时限。ICO认定该公司违反了英国GDPR第5(1)(f)条(数据安全原则)、第32条(处理安全)和第33条(个人数据泄露通知)等多项规定。(英国信息专员办公室)

欧盟两国|调查违反AIA案件或引发法律挑战
2025年4月18日消息。据MLex,两个未公开身份的欧盟成员国已对六起涉嫌违反《人工智能法》禁令的案件展开调查。尽管该法案对高风险AI应用的禁令已于2024年2月生效,但处罚机制需等到2025年8月才启动,而国家监管机构的执法权更需至2026年8月才正式授予。这种时间线的不一致可能导致法律风险——若调查机构在权力生效前开出罚单,其决定可能因缺乏法律依据而面临挑战。(AIGverse)
产业发展

OpenAI|宣布自4月30日起停用GPT-4模型

4月12日,OpenAI宣布GPT-4将于4月30日从ChatGPT中移除,但仍可在API中使用。OpenAI表示,GPT-4退役后完全由新型原生多模态模型GPT-4o取代。根据官方评估报告,GPT-4o在写作质量、编程辅助、STEM领域全面超越GPT-4模型,而且最近又进一步升级改善了GPT-4o的指令遵循、问题解决和对话流程。(OpenAI)

讯飞星火|作为大阪世博会中国馆“唯一大模型展项”正式亮相

4月13日,主题为“构想焕发生机的未来社会”的日本大阪·关西世博会开幕。科大讯飞代表中国人工智能企业展示了领先的AI大模型技术——依托国产自主可控讯飞星火大模型,打造了支持中、日、英三语实时交互的人工智能大模型展项“AI孙悟空”。这位精通三国语言的“数字大圣”,融合了多语种、高噪场景语音识别、多情感超拟人语音合成以及多模态交互等技术能力,为全球游客提供幽默问答和智慧导览,成为中国馆唯一大模型展项。(证券之星)

谷歌|计划合并 Gemini AI 与视频生成模型 VOE

4月15日消息。谷歌DeepMind首席执行官Demis Hassabis表示,谷歌计划最终将其Gemini人工智能模型与Veo视频生成模型结合起来,以提高前者对物理世界的理解。据Hassabis表示,谷歌一直计划将Gemini打造成多模态模型,并始终有一个打造通用数字助手的愿景,让Gemini可以编程一款能在现实生活中帮助用户的AI助手。(TechCrunch)

腾讯|在微信内集成腾讯元宝AI功能

4月16日,微信“元宝红包封面助手”已更名“元宝”,意味着腾讯旗下的AI产品APP元宝已在微信中正式打通入口。“元宝”搭载混元和DeepSeek双模引擎,类似一个存在于用户社交关系中的账号,可以在聊天界面中按照和AI聊天机器人对话的形式激活其功能。将“元宝”账号添加至通讯录后,可以通过对话获得AI解答,解析公众号文章、图片和文档。(财新网)

字节跳动|发布首款推理模型

4月17日,字节跳动旗下火山引擎面向B端发布豆包1.5深度思考模型,这是字节跳动首款推理模型,可在解决问题时“边想边搜”,根据目标规划搜索路径;同时具备视觉推理能力,可以综合理解图片中的各类信息。(财新网)

往期精彩回顾
智慧法治学术动态(2025年第8期总第131期)

智慧法治学术动态(2025年第9期总第132期)

智慧法治学术动态(2025年第10期总第13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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