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惠企行动的通知
国知办发服字〔2025〕1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持续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利企便民水平,以高水平服务助力创新主体高质量发展,国家知识产权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共同组织开展2025年度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惠企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行动主题
以“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惠企万家,助力重点产业强链增效”为主题,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供给优势,采用“揭榜挂帅”等方式,精准服务1万家以上企业,提升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助力创新型企业发展、民营企业壮大和中小企业成长,为传统产业升级、新兴产业发展、未来产业布局提供支撑保障。
二、行动内容
(一)挖掘发布企业知识产权公共服务需求。聚焦区域内重点产业领域,围绕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全链条,通过开展实地走访、座谈会、问卷调查等形式,多渠道精准挖掘区域内以专精特新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独角兽企业为代表的创新型企业等在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领域的需求,形成并发布知识产权公共服务需求清单。
(二)开展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供需对接。采用创新主体“出题”、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答题”方式,引导和动员区域内各级各类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根据公共服务需求清单,与需求企业积极对接,明确合作内容及合作方式,达成服务合作意向,提供有效解决方案。结合地方实际,可通过开展线上线下对接活动、选取优秀解决方案路演、现场签约等方式,推动创新主体和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形成供需对接机制。
(三)总结发布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供需对接典型案例。总结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惠企行动的先进经验,组织遴选成效显著的典型案例,宣传推广优秀经验做法,并可结合地方实际,为典型案例供需对接项目提供支持。
三、组织保障
(一)各地知识产权局、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建立常态化跨部门沟通协调机制,加强信息互通、政策联动和资源共享,发挥区域内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和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机构作用,结合实际开展具有特色的活动,并做好服务对接和支持保障。2025年内,东部地区各有关省(区、市)要服务对接企业600家以上,中西部、东北地区各有关省(区、市)要服务对接企业200家以上。请各地知识产权局会同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制定行动方案,并于4月30日前将实施方案计划表(附件1)报送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共服务司联系人邮箱。
(二)各地知识产权局可以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知识产权服务业区域协作帮扶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围绕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加强区域协作结对帮扶,充分发挥东部地区资源禀赋比较优势,加强对西部地区、东北地区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资源共享和服务协同。
(三)各地知识产权局要及时总结工作情况,加强组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信息采集,报送典型经验和创新做法,宣传推广优秀案例,不断提高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效能,扩大影响力。请于10月31日前将成效总结表(附件2)报送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共服务司联系人邮箱。
附件
1. 实施方案计划表
2. 成效总结表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2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