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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浦东学前教育入学实施方案公布

转自:浦东观察 2025-04-16 12:33:31


2025年浦东学前教育入学实施方案


4月15日,浦东新区教育局发布《关于2025年本区学前教育阶段适龄幼儿入园工作的实施方案》。全区幼儿园坚持依法依规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入园工作流程,适龄幼儿入园实行统一网上报名和网上验证。


小班招生入园“三步走”


2025年学前教育阶段小班适龄幼儿入园工作分为信息登记、报名验证和录取通知三个阶段。


4月15日—4月21日,全区有意愿的幼儿园可通过多种方式开展园所开放日活动。


第一步:信息登记


2025年,适龄幼儿监护人通过“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登录上海“一网通办”网站首页“2025年适龄幼儿入园”特色专栏,网址:https://zwdt.sh.gov.cn,或登录“随申办”移动端首页“2025年适龄幼儿入园”)进行统一入园信息登记。期间,本区通过线上咨询和线下服务的方式帮助无法自行完成入园信息登记的幼儿监护人进行网上信息登记。


(1)登记对象范围

2025年入园信息登记的对象为2021年9月1日—2022年8月31日出生的本市常住人口适龄幼儿的监护人。


报名幼儿园托班、中大班插班转园的幼儿监护人不作为此次统一入园信息登记的对象。


(2)登记对象及幼儿条件

幼儿和监护人根据本人情况须持有以下证件之一:

①本市户籍:居民身份证(号);

②非本市户籍: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居住登记凭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③外籍:护照。


(3)登记时间和方式

2025年4月22日—4月29日,适龄幼儿监护人通过上海“一网通办”网站或者“随申办”移动端登记幼儿信息,获取《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和登记编号。《登记表》和登记编号作为幼儿进行入园报名验证的凭证。


(4)信息登记确认和修改

适龄幼儿监护人对市电子证照库提供的与监护人和幼儿相关的姓名、证件号码、居住等信息进行录入或确认。

①如发现“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内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监护人可根据所持证件的信息在系统中修改。

②已办理入园所需各类证件,但未在“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显示信息的幼儿,监护人可根据所持证件的信息进行登记。

③确因特殊情况未按时办理各类证件的幼儿,拨打幼儿园咨询电话预约时间,在报名验证阶段到申请报名的幼儿园现场进行信息补登记。幼儿园核验监护人和幼儿信息填写的准确性。

监护人信息登记成功后,原则上不能再修改信息。确有需要修改信息的,监护人拨打幼儿园咨询电话预约时间,凭相关证明材料在报名验证阶段到申请报名的幼儿园现场进行信息修改。


第二步:报名验证


2025年,本区适龄幼儿入园实行统一网上报名和网上验证。5月5日,各幼儿园公布招生信息,发布小班招生通告。


(1)网上报名

2025年5月7日—5月12日,适龄幼儿监护人通过“上海市浦东新区适龄幼儿入园报名平台”(登录上海“一网通办”网站首页“2025年适龄幼儿入园”特色专栏,网址:https://zwdt.sh.gov.cn,或登录“随申办”移动端首页“2025年适龄幼儿入园”)完善信息并进行统一的网上报名,获取《2025年浦东新区幼儿入园报名表》。报名表作为幼儿完成网上报名的凭证。期间,本区通过线上电话咨询和线下个别服务的方式帮助无法自行完成报名验证的幼儿监护人进行报名验证。“随申办”移动端或上海“一网通办”网站中的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件同等效力使用。服务点现场核验监护人和幼儿信息。


每位适龄幼儿根据“上海市浦东新区适龄幼儿入园报名平台”提示可在按地段招生幼儿园(招收地段生的公办幼儿园和民办幼儿园)、全区招生幼儿园(部分公办幼儿园、民办幼儿园或特殊教育幼儿园)或街镇招生幼儿园(部分民办幼儿园)中报名一所幼儿园。按地段招生幼儿园按照“人户一致优先”原则,分类排序入园或统筹安排入园。未被全区招生幼儿园录取的幼儿,根据第一批报名验证和录取情况,按照“同类排序靠后”原则(比如同属人户一致类,即排在此类靠后)统筹安排。


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度入园的幼儿,监护人可向幼儿园申请推迟入园。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未入园的幼儿,监护人可向幼儿园提出入园申请。


(2)报名条件

2025年,本区在招生紧张区域的幼儿园继续实行“一个门牌号一居住户,五年内只安排一次同校对口入园(同一居住户多孩除外)”的政策。


适龄幼儿入园报名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本区户籍、人户一致的适龄幼儿:按幼儿本区常住户籍地址对口入园。须持有2025年4月29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户籍和相对应的住宅类房产证。户主为幼儿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之一,且户主本人须为房屋产权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幼儿本人为户主的,房屋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当入园适龄幼儿人数超出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按照幼儿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入园,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


②本市户籍、人户分离(居住地具备相应房产证)的适龄幼儿: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入园。须持有2025年4月29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房屋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待区域内户籍与房产一致的幼儿安排后,视幼儿园招生情况,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安排入园。当入园适龄幼儿人数超出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按照幼儿户籍和产证情况排序入园,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


本市户籍廉租房或经济适用房(承租人或买受人须是幼儿父母)的适龄幼儿参照执行。


③本市外区户籍、人户分离(在居住地无相应房产证)的适龄幼儿:本市外区户籍的幼儿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园,凭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出具的有效期内《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凭证》,按居住地统筹安排入园。


④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居住证上的居住地址在本区)且积分达标准分值的适龄幼儿:须持有2025年4月29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房屋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参照本市户籍、人户分离(居住地具备相应房产证)的幼儿,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入园。当入园适龄幼儿人数超出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按照幼儿及父母居住证和产证情况排序入园,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无房产证的,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统筹安排入园。


⑤动迁户适龄幼儿:因动迁原因,户籍尚未迁移至安置地的或居住的安置房产尚未办理产证的,如动迁安置地配套幼儿园已具备招生条件,可凭动迁协议书安置地址就近安排入园。租赁房屋居住的,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统筹安排入园。


⑥其余符合入园条件的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幼儿本人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不含补缴)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申请在本区就读的,其所持的居住证上的居住地址,应与其父母保持一致,且居住地址在本区。持有2025年4月29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的,房屋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按房产证地址,统筹安排入园。无房产证的,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根据各公民办幼儿园第一批报名验证情况,统筹安排至尚有余额的公办幼儿园。幼儿园可按照“浦东新区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统筹入园积分表”分值高低排序,视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园。


⑦香港、澳门、台湾适龄幼儿:香港、澳门幼儿须持本人香港或澳门永久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幼儿须持本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统筹安排入园。


⑧外籍适龄幼儿:外籍幼儿须持本人有效签证外国护照(须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居留许可页,且有有效往来签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统筹安排入园。


⑨特殊幼儿:有特殊教育需求的幼儿须持有本区户籍,可向爱心幼儿园或上南三村幼儿园、童心幼儿园、临港新城海音幼儿园、观海幼儿园、天虹幼儿园、致立学校申请入读学前特教班。


⑩其他符合入园条件的幼儿:除上述情况以外,其他符合在本区入园条件的幼儿,视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园。


(3)网上验证

2025年5月16日—5月19日,各级各类幼儿园开展第一批网上验证工作。


2025年5月20日,面向全区招生的公办幼儿园向社会公布录取结果。面向全区招生的民办幼儿园告知适龄幼儿家长录取结果。


2025年5月29日,部分幼儿园开展第二批网上验证工作。


第三步:录取通知


2025年6月30日前,适龄幼儿家长可通过网上报名阶段提供的手机号码(短信接收号码)查收短信通知的录取结果。各级各类幼儿园完成幼儿录取工作,发放幼儿入园录取通知书。


2025年9月10日前,各级各类幼儿园完成新生注册报到及幼儿信息上报工作。


托班幼儿入园


2025年托班入园对象为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出生,身体健康、智力正常、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幼儿。


2025年6月9日,开设托班的幼儿园发布托班招生通告。公办幼儿园招生对象为本街(镇)区域范围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实行登记入托。民办幼儿园按照核定的招生范围和招生对象面向全区招收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实行登记入托。


中大班幼儿插班转园

2025年中班插班转园对象为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幼儿。


2025年大班插班转园对象为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幼儿。


2025年6月20日起,因全家户籍、房产和动迁等原因变迁(包括外区、外省市回本区就读或本区前往外区、外省市就读)需要办理插班转学的中大班幼儿监护人通过“浦东新区教育局”网站(网址:https://www.pudong.gov.cn/jyj/,进入“招生考试”栏)查看本区2025学年第一学期幼儿园转学管理服务的通知,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出插班转园申请。


招生入园信息获取

和区级咨询监督通道

家长可通过“上海发布”“上海教育”“浦东发布”“上海浦东教育”“浦东学前教育”微信公众号、“浦东新区教育局”网站以及各街镇、相关幼儿园等微信公众号、公告栏等查询今年本区入园政策和相关招生信息,了解办理方式、办理时间、招生范围和报名条件等。


查询信息后仍有问题需要咨询,家长可通过本区咨询电话和各幼儿园咨询电话或电子邮箱进行咨询。(各幼儿园具体咨询信息可查询4月15日“浦东新区教育局”网站和“上海浦东教育”“浦东学前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信息)


区级咨询和监督通道


浦东新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咨询电话:58308120、58307991

监督电话:58303406


浦东新区学前教育(托育服务)指导中心

咨询电话:50352005

监督电话:58216016


浦东新区教育局

监督电话:20742664


以上服务时段均为: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