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指某些药物在吸收了一定波长的光后,发生光化学反应,从而对人体皮肤、眼睛等组织产生毒性作用的现象。简单来说,就是药物在光照的“触发”下,变得具有伤害性。
四环素类
四环素、多西环素等常用的抗菌药物,有一定的光毒性风险。
喹诺酮类
诺氟沙星、环丙沙星等喹诺酮类药物,也可能有光毒性反应。
阿司匹林、布洛芬等常用的止痛、抗炎药物,部分患者在服用后如果暴露在较强阳光下,也可能出现光毒性反应。
某些抗精神病药物,如氯丙嗪,在使用中也可能引发光毒性。
部分心血管药物,如胺碘酮,它在体内代谢过程中会产生一些具有光活性的代谢产物,当患者皮肤暴露于光照时,可能出现光毒性反应。
这是最常见的症状之一,皮肤会出现界限分明的红色斑块,通常在光照暴露部位,如脸部、颈部、手臂等。红斑的程度可轻可重,轻者可能只是微微泛红,重者可能会出现明显的肿胀、疼痛。
皮肤组织内液体潴留,导致局部肿胀。可发生在面部,也可在四肢等部位。
在较为严重的光毒性反应下,皮肤表面会形成充满液体的水疱,水疱破裂后容易引发感染,进一步加重病情。
随着光毒性反应的发展,受损的皮肤表层细胞会逐渐脱落,出现脱皮现象,使皮肤变得干燥、粗糙。
有些药物光毒性反应过后,皮肤会留下色素沉着的痕迹,影响美观。
眼睛结膜组织受到光毒性影响,会出现结膜充血、分泌物增多、眼睛发痒、疼痛等症状,类似于普通结膜炎表现,但往往与用药和光照相关。
如果波及角膜,会导致角膜炎,出现视力模糊、眼痛加剧、畏光等,须及时治疗。
不同皮肤类型对光的敏感度不同。一般来说,肤色较浅、皮肤白皙的人,对光更为敏感。
老年人和儿童的皮肤相对较脆弱,对药物光毒性的抵抗力也较弱,在用药过程中更需要关注。
患有自身免疫性疾病、皮肤病等人群,其身体的免疫防御机制和皮肤的屏障功能可能已经受损,更容易出现严重的光毒性反应。
在服用易产生光毒性药物期间,尽量避免在阳光强烈时外出。
如需外出,应做好防晒,如涂抹防晒霜(选择具有高倍数防护、能抵御UVA和UVB的防晒霜)、戴宽边帽子、太阳镜、穿长袖衣物等。
一旦发现有皮肤红斑、瘙痒、灼热等疑似光毒性反应的症状,应立即停止用药,并及时就医。
编辑:陆天宇
资料:沪小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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