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门楣之光·黄浦人才选拔培养实施办法》(黄人才〔2022〕4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现决定开展2025年度门楣之光·黄浦人才选拔培养,有关事项如下:
2025年门楣之光·黄浦人才计划选拔领军人才40人,青年英才20人至40人,分为金融、专业服务、商贸旅游、科技创新、教育、卫生健康、文化和体育、基层党建和社会治理、高技能、创业十个平台开展选拔。
每家用人单位限申报2人,且领军项目与青年项目各限申报1人。
(一)推荐举荐(即日-5月30日)
用人单位登录“上海黄浦”-“门楣之光·黄浦人才选拔申报系统”进行单位注册,网上填写《门楣之光·黄浦人才申报表》,所填写的考核业绩均应上传佐证的附件材料,非本人承担或主要参与的业绩不得作为申报材料。实行申报人诚信承诺,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实行“一票否决制”。
(二)部门推荐和平台受理(6月)
各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街道收到用人单位在线申报后,作为推荐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根据人选的行业、专业领域向相应选拔平台推荐。各选拔平台对照本平台推荐标准审核受理。
经平台受理后,用人单位在线打印《门楣之光·黄浦人才申报表》及附件1份并按要求装订,加盖单位公章(附件材料复印件盖骑缝章)后,根据系统提示送至推荐部门或选拔平台牵头部门。
(三)平台遴选和推荐(7月-8月底)
各选拔平台汇总推荐材料后,由平台牵头部门与各责任部门(含相关推荐部门)共同组织复审。各平台牵头部门出具本平台复审意见,并将相关材料交区委人才办。
(四)评议、公示和命名(9月至10月底)
区委人才办汇总各选拔平台人选推荐材料,组织开展征信评价、专家评议等工作,召开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或征求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及相关区领导意见确定候选名单。候选人选经区委、区政府讨论审议后形成拟入选人选名单。拟入选人选经社会公示(一般为7个自然日)后如无异议,则正式命名为“门楣之光·黄浦领军人才”与“门楣之光·黄浦青年英才”,由区委、区政府授予证书。
入选后的门楣之光·黄浦人才按《实施办法》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培养并给予专项资助,培养期为2026年至2028年,期间在2027年组织中期评估。
联系人:束老师 黄浦区委组织部
33134800-10973
中共黄浦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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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黄骞文
来源 / 中共黄浦区委组织部 黄浦区人才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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